日前,為支持辦好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以下簡稱“廣交會”),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通知提出,延續執行廣交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明確,對2024年至2025年舉辦的廣交會,延續執行2023年廣交會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政策內容及清單不變:對2024年至2025年舉辦的廣交會,在商務部確定的展期內銷售的免稅額度內的進口展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每個展商在本年度展會展期內累計享受稅收優惠的展品類別、銷售數量或金額上限按規定執行。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四十二條相關規定,政策出臺前符合條件的暫時進境展品可按規定繳納保證金或提供其他擔保后,暫不繳稅;政策出臺后可按規定享受免稅政策,并辦理進口及擔保核銷手續。
財政部表示,上述政策的出臺,將有利于進一步擴大廣交會國際影響力,吸引更多國際優秀企業參展,推動廣交會成為中國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展會平臺,促進外貿提質增效。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