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三》,15項新的措施將在明年起生效。根據這份協議,內地在原《安排》及其兩個補充協議的基礎上,進一步在服務貿易領域對香港和澳門擴大開放,并加強在貿易投資便利化領域的合作。在服務貿易領域,從2007年1月1日起,內地在法律、會展、信息技術、視聽、建筑、分銷、旅游、運輸和個體工商戶等領域在原有開放承諾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了15項具體開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