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8日下午,秘書處邀請部分專家及相關人員座談討論“在展覽行業(yè)實行共同統計口徑”的問題。在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秘書處拿出第一批共22個展覽會“共同統計口徑”的初步意見。具體包括:
展覽會項目、展覽會面積、國際展覽會、國內展覽會、專業(yè)展覽會、綜合展覽會、經貿類展覽會、科技類展覽會、展覽組織者收入、展覽業(yè)的收入、展覽場館、展覽場館的建筑面積、展覽場館可供展覽的面積、展覽場館的年出租總面積、展覽場館的年出租天數、展覽場館的年利用率、展覽場館的年總收入、展覽會的參觀人數和人次、政府主導型展覽會、展覽公司、展覽服務公司、展覽從業(y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