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會展業市場秩序,提高辦展質量和效益等,河南省會展業商會依法制定了會展業行規《公約》。《公約》明確了舉辦展覽的“基本原則”、“優先權原則”、“尊重知識產權原則”,以及“有序競爭與合作”等操作規范。其中“優先權原則”明確規定:“后申辦單位在不同展期舉辦該同類展覽的,應當與先舉辦單位的展期前后相隔至少3個月以上”,消除了會展行業長期存在的展覽“打架”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