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2008年度“中國會展經濟研究
優秀成果獎”的通知及評選章程
各位會員、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
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已從2007年起開始設立“中國會展經濟研究優秀成果獎”(以下簡稱“成果獎”)。該“成果獎”屬于中國會展經濟研究領域全國性、專業性、學術性最高等級的獎項;每兩年評選一次,本屆是繼2006年度評選后的第二屆,現將本屆評獎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有關評獎的具體事項詳見附件):
一、申報要求
(一)凡2004年以后公開發表,且未參加過第一屆評選活動,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論文或著作等研究成果(可進行補充、修改,但不包括在報紙、雜志上刊登的新聞稿件),均可參加本屆成果獎的評選。
(二)申報的論文應遵照學術論文的通用格式和要求
1、題目:常規學術論文標題;
2、內容摘要:摘出論文的主要創新觀點,不超過200字;
3、關鍵詞:1-3個,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的術語、概念;
注:以上三項均需中英文對照。
4、正文:稿件要求以中文為準(申報的英文稿件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稿),論文字數要求在6000字以上。
5、參考文獻:符合學術規范的著錄方式。
二、申報截止時間
本屆“成果獎”的申報截止時間為2008年11月31日,以郵件或電子郵件送出時間為準。
三、“成果獎”申報程序
1、申報人需認真填寫《評審申報表》,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的方式報送。
2、作者如申報著作,需提供正式出版的書籍10冊(套);申報論文,要求自行打印、郵寄10份(A4紙),并同時發送論文的電子版。
3、秘書處將對申報論文進行初審,凡達不到申報規定要求的,即被淘汰。通過初審的研究成果,秘書處將通知申報人。屆時申報人需及時向指定帳戶匯寄評審費200元,秘書處在收到匯款后將開具發票。若報送的成果未獲獎項,此款不退還。
4、本著公平競爭的原則,凡擔任本屆評委的專家,其研究成果不得參與申報,但仍可向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下一年度學術論文集(內部刊物)投稿。
5、本通知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出,同時刊登在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的網站上(www.cces.org.cn),歡迎下載使用。
四、秘書處聯絡方式
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優秀研究成果獎”評審委員會秘書處
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外東后巷28號(商務部研究院)
郵政編碼:100710
電話:010 – 64515167、64240612
傳真:010 – 64240611
電子信箱:cces@cces.org.cn 抄送: anqin197@sina.com
聯系人:秦安、季鴻雁
特此通知。
二OO 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中國會展經濟研究優秀成果獎評選章程》
中國會展經濟研究優秀成果獎評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繁榮我國會展理論、政策和實務方面的研究,總結會展活動中豐富的實踐經驗,推動會展產業健康發展,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決定從2007年起開始設立“中國會展經濟研究優秀成果獎”(以下簡稱本“成果獎”)。
第二條 本“成果獎”屬于中國會展經濟研究領域全國性、專業性、學術性最高等級的獎項;每兩年評選一次。其評獎結果將上報商務部備案。
第三條 本“成果獎”主要面對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會員。但其他在中國大陸或港、澳、臺地區從事會展工作的人員也可以報名參加。
第四條 本“成果獎”以廣義會展(會議、展覽會、節事)為主要范疇,主要獎勵在我國會展領域具有較高理論和學術價值、對政府部門的決策有重要參考作用、產生較大社會影響、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在某一領域、某一問題的研究上具有開創性的研究成果。
第五條 本“成果獎”每年均設“優秀著作獎”、“優秀論文獎”和“特別榮譽獎”各若干名。
第二章 評審機構
第六條 本“成果獎”的評審機構為“中國會展經濟研究優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其秘書處設在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秘書處內。
第七條 每屆評審委員會一般由10—15名委員組成。委員應由在會展經濟研究領域中具有較高學術水平或影響力,且熱心本“成果獎”評審工作的專家擔任。評審委員實行聘任制,可以連聘,并要求與所評成果實行回避。
第八條 “評審委員會”只負責對參加評選的研究成果進行評分。在此評分的基礎上,經過必要的公示,再由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常務理事會決定最后獎項的評定結果。
第三章 申報和評審的程序
第九條 每屆“成果獎”開始申報前,均由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秘書處發出通知,做出具體安排。
第十條 一個申報人一次只能申報一項成果(包括與他人合作的成果)。
第十一條 對申報成果的評審分為:“初審”、“評審”、“公示”和“審定”四個階段。初審由秘書處負責;評審由評審委員會負責;公示將在全國性的1—2家會展報刊和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的網站上進行;經過公示沒有異議的,才能最后確定其審定的結果。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獲獎項的成果如有弄虛作假或剽竊行為,一經發現,將對其撤銷獎項,并根據實際情況建議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或處分。
第十三條 參與評審的工作人員如有舞弊行為的,一經發現,由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撤銷其今后的評審資格,并建議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或處分。
第十四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屬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
附件1:成果獎申報表
附件2:成果獎評分標準
著作
論文
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優秀研究成果獎
評審申報表
成果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優秀研究成果獎評審委員會印制
一、申報表
成果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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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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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處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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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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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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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專業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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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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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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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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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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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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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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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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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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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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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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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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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參 加 者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工作單位 |
專業職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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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已申請其他獎項或 已獲其他獎項情況 (請附證書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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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