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少單位在舉辦涉及民航的商業會展活動時擅自將民航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和民航局機關各司局列為主辦、協辦或支持單位,嚴重損害了民航行政機關的形象。針對此類現象,民航局日前表示,對于擅自使用民航行政機關名義舉辦會展活動的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