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從東莞市經信局獲悉,東莞市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出臺。除了同一會展項目每年只能申報一個扶持項目以外,其他專項同一申報主體可申報一個或多個扶持項目,每年累計獲得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500萬元,且不超過其上年度納稅總額的20%。對于商貿中的物流,以及會展活動,官方也設置了獎勵專項,對成功引進(申辦)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展覽面積在2萬平方米(或以上)、參展企業在300家(或以上)的國際級展會,一次性獎勵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