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做大做強示范區會展業,打造全國農業會展之都,規范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近日,楊凌示范區會展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出臺《楊凌示范區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并自2014年8月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各類展會,會期在3天以上的,按展會規模劃分檔次,具體補助承辦方標準如下:展位數量100個以下的,最高補助金額5萬元;展位數量100—200個的,最高補助金額10萬元;展位數量200—300個的,最高補助金額20萬元;展位數量300—500個的,最高補助金額30萬元;展位數量500個以上的,最高補助金額40萬元;以上展會項目,被列為陜西省知名展會的品牌展會,不論展會規模,一次性獎勵20萬元;被列為陜西省重點展會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各類國內知名的行業會議,會期在2天及以上的,按照會議的知名度、影響力、參加人數等對承辦單位進行資助,具體標準如下:國內外知名的行業會議,參加人數在200人以上的,最高補助金額5萬元;參加人數在400人以上的,最高補助金額10萬元;參加人數在600人以上的,最高補助金額15萬元;參加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最高補助金額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