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海南省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海南省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通過股權投資、貸款貼息、獎勵方式支持會展業發展,單個會議、展覽、節慶活動最高可獲15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