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徐銀齋在其文學作品 《胡琴的風波》中有一句話:“只見那成千上萬的觀眾,已經在等待著我們的演出,我就連忙上臺去和同志們把鬧臺一打,你看那四面八方的觀眾,像潮水一樣的向戲場涌進來。”“打鬧臺”本是一個戲曲術語,指的是在一臺演出開始之前,先用鑼鼓和嗩吶演奏,借以吸引和招徠觀眾。
會展的“鬧臺效應”
會展對于城市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鬧臺效應”,通過舉辦會展活動把國內外的資源集中吸引過來,在拉動地方產業發展同時,推廣城市品牌,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響力,加深外埠受眾對城市形象的正面認知,進而拓展更廣泛領域的合作機會,即“資源+會展=品牌+產能”。如今,國內已經形成“展+會+賽+節+演”的全口徑會展產業認知,這也在不斷影響和改變著城市的會展產業格局。
會展對城市的促動功能非常強大,是產業粘性最大的產業形式之一,可以與任何傳統產業無縫對接行成新的產業活動形式。目前會展產業在一線和省會城市中產業占比不斷增加,甚至被列為優勢和支柱產業,但產業格局不盡相同。如果從城市會展產業格局角度把城市會展做一個形象的比喻,就好比是夜空的星星、月亮或是焰火。
“星星型”會展項目
所謂的“星星”是指城市會展產業呈多點分布,自主培育的中小型會展項目。星星的特點是有亮光,亮度不夠,有的還可能成為流星;但是數量多、有集群效應。所以星星型會展項目的規模較小,單體影響力不足,品牌培育周期較長,甚至有些會展項目慢慢萎縮消失掉。但可以充分挖掘和利用地方特色資源,在辦展主體能力水平不斷提升前提下,如果政府相關部門能夠結合產業整體發展需要予以政策和資金上的扶持,完全有可能做強做大,打造成為品牌項目形成產業整體影響力。
“月亮型”會展項目
“月亮型”會展項目的特點是唯一性、典型性、持續性和引領性。指的是具有較強或很強行業及社會影響力、輻射力,能夠以點帶面,對周邊產業有巨大拉動作用并且能夠持續保持并擴大這種拉動作用的會展項目。通常情況下這類會展項目的特征是能夠結合舉辦城市的特色資源,或者有一定關聯度,符合城市發展定位、規模較大、層次很高,能夠永久落地的大型國際會展項目。其中“永久落地”是關鍵,因為大型會展活動的舉辦需要各種軟硬件條件和設施,例如足夠規模的場館條件、配套服務設施和場所、道路交通、物流通信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管理條例、技能培訓、人才儲備等方面的投入,而會展收益的長期性決定了只有永久落地的項目這種投入才有意義。
“焰火型”會展項目
焰火璀璨炫目,亮度堪比滿月,但只是剎那芳華,轉瞬即逝。雖然能夠裝點夜空,但過后依然是無邊黑暗。所以“焰火型”會展項目就是那種規模也很大、規模層次很高、動用大量財力物力,進行了大規模的硬件建設,但是投入產出比差距很大,因為活動不具備連續性,因此拉動效益不明顯。當前,我國已經成為重要的會議輸入國,很多外國機構看中國內對國際會展活動的剛需訴求,而紛紛把各種會展活動做到中國。而國內地方政府作為承辦方,樂于拿出相當資金把活動辦得“高大上”營造一種高端熱烈的氣氛,對于國外的所謂嘉賓,更是招待周到禮遇有加,交通食宿一條龍,還有豐厚報酬相送。這些“嘉賓”滿意而歸,結果卻是沒有意向訂單、沒有成交額,沒有大型項目孵化落地,招商引資效果微乎其微,而留下的后續問題如場館閑置、土地浪費、垃圾處理、產權歸屬、折舊補貼等則需要承辦方來解決,就好比焰火般“短暫繁華,重歸虛空”。政府耗費了大量財政資金,卻沒有對地方經濟發展起到應有的助推作用。
結合優勢選擇模式
總之,會展是城市發展的助推劑,是城市品牌建設過程中的“打鬧臺”,但不是 “醫病良藥”和“救命稻草”。會展屬于平臺產業,有其運行規律和產業依托,是一種以線下體驗為主體,線上營銷推廣的B2B+O、B2B2C+O的新型服貿產業模式。地方城市在規劃會展產業結構時,要結合本地優勢資源,或者是供方、需方市場優勢,慎重選擇星星、月亮、焰火或者其組合模式。對于國際性的大型項目的引進,更要進行充分的論證,把握“65%”原則,即綜合收益評估至少要達到65%,而且一定要與地方經濟文化發展方向相契合,符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最重要的是項目要落地生根,成為連續性舉辦的會展活動。對于“隨辦隨走”、“勞民傷財”的焰火型項目,還是少辦或不辦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