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國外參加展會,政府給企業“買單”。記者近日從東莞市外經貿局國際貿易科獲知,即日起該局將啟動2012年廣東省國際市場開拓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
莞企可積極申請,一旦成功,境外展覽項目方面,每個企業每個展位可獲得10000-30000元不等的獎勵;境內展覽項目方面,參展企業每個展位最高可獲6000元的支持。在東莞注冊,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企業法人,都可以申報這一獎勵。
【獎勵細則】
每個展位最高可獲3萬元獎勵
24日,市外經貿局網站上公布了《關于做好2012年廣東省國際市場開拓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企業若申請成功,可以獲得什么樣的資助?記者在《通知》上看到,資助分為兩類:
一是境外展覽項目。按照不同市場和地區的展覽給予參展企業參展費最高不超過以下標準的支持:資助地區為東南亞、香港,資助標準是10000元;資助地區為南亞、中亞、西亞、中東歐,資助標準是20000元;資助地區為非洲、拉丁美洲,資助標準是30000元。
二是境內國際展覽項目。《通知》指出,對第九屆中國-東盟博覽會及省政府交辦的境內國際展給予參展企業每個展位最高6000元的支持(展位費不足6000元的,以實際支出為準)。
什么樣的企業可以申報?《通知》指出,在東莞注冊,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企業法人。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每家企業每個展會申請支持的展位數最多2個。
【資金申請】
采取網上和書面申請結合方式
企業該如何申請該資金?市外經貿局相關人士介紹,資金申請程序方面采取網上和書面申請結合方式。
項目單位首先通過網上系統(www.gdwjmzj.org.cn)申報資金。境內外展覽項目在展覽會結束后30日內,在網上填報《廣東省國際市場開拓專項資金匯總申請表》或《廣東省國際市場開拓專項資金申請表》;有關申請表格填報后須打印并加蓋公章,連同有關紙質材料報送至市外經貿局國際貿易科。
市外經貿局相關人士提醒,根據《關于做好2012年廣東省國際市場開拓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外經貿規財字〔2012〕15號的申報工作安排,本年度的廣東省國際市場開拓專項資金以7月31日為界分上、下半年項目兩批進行申請。
第一批從即日起接受申報,并于2012年8月10日截止接收上半年申報項目紙質材料。符合條件的企業需要按通知要求在網上進行項目申報,并按時提交紙質材料至市外經貿局國際貿易科,逾期不予受理。
溫馨提示
市外經貿局提醒:參展企業同一項目已申請省級其他資金參展費資助的(廣東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是國家級資金),不得再申請本專項資金扶持;企業同一展覽項目取得的資助(含中央財政支持)不超過其支出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