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海口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海口市鼓勵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修正案草案)》,對規模大、社會效益好、有發展潛力的需要重點支持的會議、展覽和其他與會展相關的大型活動的培育、補貼或獎勵都予以了明確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國內外流行性大型展覽項目最高補貼可達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