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成都市博覽局獲悉,《成都市會展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近日正式出臺。《規劃》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結構優化、功能配套、基礎扎實、布局合理、發展均衡的會展業體系,初步建成“國際會展名城”。根據《規劃》,到2020年,成都會展業總收入達到1040億元,形成新的千億產業(其中會展業直接收入達到110億元,間接收入達到930億元,年均增速8%),實現成都會展業增加值占全市服務業增加值比重6.5%。會展規模擴容升級,全年舉辦重大會展活動數量達到700場,全市會展場館室內展館面積達到40萬平方米以上,年度展覽總面積突破400萬平方米,5萬平方米以上的展覽數量達到12個以上,參節人數10萬人次以上的節慶活動數量達到20個以上。會展國際化水平穩步提升,年度舉辦的國際性會展活動次數達175次,占全年重大會展活動的比重達到25%。形成10個以上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展品牌;國際展覽聯盟(UFI)認證展會項目達到5個以上,在蓉舉辦的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認證會議達到20個以上;境外參展商比例達到20%以上。會展企業培育壯大,培育本土年營業收入過億元會展企業5家,引進3家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落戶或設立分支機構。
2. 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州市展會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展會專項資金資助和獎勵條件作出具體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展會,每屆資助最高不超過350萬元,同一展覽資助不超過五屆。《辦法》規定,展會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方可享受資助或獎勵:列入市年度展會計劃;符合會展產業發展方向,規模大、有發展潛力和社會效益;符合國際性、國家級和區域性展會標準。 享受展覽資助,須同時滿足四個條件:按照市場化運作,連續成功舉辦且具有一定規模,能推動相關產業發展、帶動第三產業增長并具有發展前景;第一屆規模不小于300個標準展位,第二屆規模不小于400個標準展位,從第三屆起規模不小于500個標準展位;申請資助的展覽項目自籌資金占資金總額的60%以上;展覽天數應達3天以上。同一個展會項目,既舉辦展覽又召開展中論壇等會議的,可同時申請展覽和會議的資助或者獎勵;展會舉辦單位每引進一家全球500強企業或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每個展位資助3000元參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