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太原市政府獲悉,《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會展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從今年起,市財政將每年拿出300萬專項資金,用于補貼獎勵會展企業,努力將太原打造成山西省會展經濟核心區和我國中部地區重要的會展城市。今后,太原將優化會展行政審批環節。《意見》規定,除現有對會展活動有審批(報備)職能的部門對會展活動審批(報備)外,取消其他非規范性審批。會展收費和檢查原則上將采取多部門聯合執法方式進行。此外,太原還將加快培育引進大型會展企業。鼓勵現有會展企業通過多樣化資本運作方式,上規模、上檔次,著力培育一批實力強、競爭優勢明顯的大型會展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和國際、國內知名會展企業到太原設立分支機構、代理機構和合資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