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批準兩項展覽業誠信標準立項
發布時間:2017-07-03 更新時間:2017-07-03 作者: 點擊次數:4080
商務部辦公廳6月9日印發《關于下達2017年流通行業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7】232號),確定了2017年流通行業標準項目計劃,批準了《展覽企業信用評價規范》、《展覽會項目信用評價規范》等兩項行業標準立項。該兩項標準由商務部(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司)歸口,商務部流通產業促進中心牽頭起草。
《展覽企業信用評價規范》、《展覽會項目信用評價規范》兩項標準是推動展覽業誠信體系建設,開展展覽企業、展覽會項目信用評價的重要技術依據,也是規范信用評價工作的有效管理手段。商務部批準立項展覽業誠信體系建設相關標準,標志著展覽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進入實質階段。
按照《流通行業標準制修訂流程管理規范(試行)》要求,提出有關行業協會,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有關單位,在有關方面申報項目的基礎上,商務部確定了《2017年流通行業標準項目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證標準質量。各單位要按照《計劃》內容及相關要求抓緊組織實施,嚴把標準質量關,切實提高標準制修訂的質量和水平,增強相關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要確保標準結構和格式符合《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GB/T1.1-2009)的規定和要求,努力提高標準編寫的規范化水平。
二、做好標準銜接。做好標準制修訂工作與流通創新發展、知識產權處置、標準應用推廣的統籌協調,充分吸收和借鑒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與現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緊密銜接,避免與現有標準產生交叉和矛盾。
三、廣泛征求意見。標準制修訂過程中應廣泛征求意見,在行業內達成最廣泛共識。征求意見單位個數不得少于30個,各項標準征求意見情況要編制匯總表加以說明。
四、嚴格工作程序。標準起草過程中完成的送審稿、報批稿等應報項目申報時歸口業務司局審核,報送時應同步在流通標準制修訂信息管理系統報送相關電子文件,并確保二者內容一致。商務部將按程序做好行業標準制修訂的管理工作,嚴格審核把關,確保標準質量。
五、加快制修訂進度。起草單位要在保證標準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制修訂進度,確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起草任務。不能按期完成的,應提前向商務部提出延期申請。標準制修訂周期原則上不超過18個月。
《計劃》要求,除以上有關事項同時外,《計劃》在執行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可及時與商務部聯系。
商務部流通產業促進中心作為上述標準的牽頭起草單位,將凝聚展覽產業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相關標準起草工作。同時也歡迎行業同仁積極建言獻策,為推動我國展覽業誠信體系建設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