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省商務廳獲悉,為促進河南省會展業健康發展,加快推進高成長服務業大省建設,《河南省促進會展業發展暫行辦法》出臺,共44條,自10月1日起開始實施。
實施會展信息登記制
按照《辦法》,主辦單位應在上年12月底和當年6月底前,將本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擬辦會展信息向商務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凡舉辦冠名“河南省”的會展,由主辦單位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進行登記;舉辦須經審批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及其他國際性會展,以及由黨政機關主辦或者由財政出資的展會,主辦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或其他相關規定進行審批,并持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展會信息登記后,將展會有關登記信息于每年1月初、7月初分兩次通過商務主管部門網站集中向社會公布,同時通報所在地工商、公安、知識產權等有關部門。
會展現場須設投訴處理點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舉辦的大型會展,在舉辦期前后三個月內一般不再舉辦內容、名稱相同或類似的會展。主辦單位應當在開展前依照國家和本省規定向公安、消防、交通、市政等有關部門辦理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消防安全、戶外廣告等行政許可或其他相應手續。
舉辦單位應在會展現場設立投訴處理點,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接受并處理相關投訴。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會展業從業單位信用檔案和違法違規單位信息披露制度,鼓勵和監督會展業從業單位誠信經營。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與工商、公安、市政、衛生、質監、知識產權、版權等部門的協作,加強對會展活動的巡查,加強展中、展后監管,維護會展秩序,保障會展各方合法權益。
編制會展業發展指導目錄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編制會展業發展指導目錄,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專業會展公司,鼓勵新建、組建會展集團公司。引導本省有產業支撐、發展潛力的重要會展向品牌化、專業化、國際化發展,鼓勵品牌會展進行商標注冊保護,申報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引進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和配套服務企業,鼓勵國內外知名會展組織或者機構在河南省設立分支機構,鼓勵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來本省辦展,支持會展企業與國際知名會展企業的合資合作。
對經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評選列入重點引導支持展會目錄的項目,在展會宣傳、推介等方面給予一定的資助;對取得國際展覽業協會相關認證的會展項目和會展企業給予支持。建立會展業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培養會展業市場策劃、營銷、服務與管理人才。
搭建會展業公共服務平臺
據了解,今后,河南省將建設河南會展業指南網,為會展活動和辦展企業提供信息和宣傳服務。同時鼓勵企業構建會展業電子商務平臺,以線上“虛擬展會”與線下“實體展會”虛實互補組合方式,拓展會展業發展空間;鼓勵支持專業研究機構、大專院校開展會展業的科學理論研究和應用性技術創新研究,提出符合河南實際的會展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
此外,不符合條件的主辦單位舉辦會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記入該單位信用檔案;對拒不改正的以及參展商展臺搭建和展品用具使用存在安全隱患且拒絕整改的,由商務部門將舉辦單位列入會展行業黑名單。舉辦單位發布虛假招展信息、在會展現場未設立投訴處理點的,由商務部門責令其改正并記入該單位信用檔案;對拒不改正的,由商務部門將舉辦單位列入會展行業黑名單。商務主管部門還將定期向社會公布會展業從業單位信用檔案和會展行業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