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網了解到,為切實減輕疫情對北京市會展企業經營影響,北京市出臺了展會項目場租費用補貼扶助政策(以下簡稱政策),對于因疫情影響暫停舉辦的展會項目,如年內繼續在京舉辦且參展中小微企業數量超過參展企業總數的50%,給予一定的場租費用補貼。
以下為《政策》詳情:
【文件依據】
幫扶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
2020年,對于因疫情影響暫停舉辦的展會項目,如年內繼續在京舉辦且參展中小微企業數量超過參展企業總數的50%,給予一定的場租費用補貼。
【政策文件】
北京市商務局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商務咨詢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讀】
市商務局解讀《關于促進商務咨詢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
【辦理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方莊芳星園三區16、17號樓二層東區(市商務局方莊辦公區,電話:87211316)
【辦理流程】
(一)資金申報
資金申報分兩次申報,第一次申報,請于2020年10月10日前,提交9月30日前執行完畢的項目申報材料;第二次申報,請于2021年1月8日前,提交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執行完畢的項目申報材料。
(二)資金審核
市商務局對申報主體提交的申報材料依據本通知相關規定進行初審后,交由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同時,第三方機構進行資金審核需查驗相關票據及支付憑證原件,請各單位留存備查。審核通過的展會項目,將在市商務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辦理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2.展會項目延期舉辦情況表(詳見附件1);
3.如承擔申報展會項目場租費用為多家的(含主辦、承辦單位等),須授權其中一家提交申報材料,并提供授權委托書;
4.資金申請承諾書(詳見附件2)。
附件1
附件2
(二)項目材料
1.暫停舉辦展會項目的原場館租賃合同、解約說明(復印件);
2.延期展會項目再次舉辦的場館租賃合同、付款憑證及發票(復印件);
3.參展企業明細表 (詳見附件3);
4.參展的中小微企業有關材料(包括中小微企業聲明函(詳見附件4)、營業執照、上年年審報告或近六個月的社保繳納憑證);
5.參展的中小微企業展位確認書及項目組織方收款憑證(復印件);
6.其他申請資金支持需提供的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須加蓋申報主體公章(材料為多頁的加蓋騎縫章)。申報材料需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備 注】
詳細說明及相關表格具體見網址中 (附件4)
附件4
信息來源:搜狐網 20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