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廈門是中國最早布局發展會展業的城市之一,經過多年培育,會展業已成為廈門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環境和發展成效得到國內外會展業界的高度肯定和贊揚。
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全票通過的《廈門經濟特區會展業促進條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結合廈門實際,促進會展業發展,規范會展業市場秩序,通過立法賦能,有力推動我市國際會展名城建設。
作為構建現代市場體系和開放型經濟體系的重要平臺,會展業在高端產品展示交易、高端技術交流合作、高端要素融合互動以及高端服務業態發展等方面的集聚和輻射功能備受關注,已成為城市提升區域帶動力和綜合實力的重點領域。推進會展業立法,對大力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提升城市競爭力、文化影響力具有重要意義。
突出地方特色 固化成熟經驗
會展業,已是廈門一張靚麗名片。這些年,廈門多次榮獲“中國最具競爭力會展城市”“中國十大會展城市”“中國最具創新力會展城市”“中國最佳會議目的地城市”等榮譽稱號,還成功舉辦了金磚國家領導人廈門會晤、G20財政和央行副手會議等多場高端大型國際會議及投洽會、石材展、工博會、佛事展、文博會等各具特色的大型經貿專業展覽。
“作為國內外知名的會展目的地,我市會展要素日臻成熟,會展環境和發展成效得到業界高度肯定。”市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陳永茂直言,但是,對標國際國內先進經驗,我市會展業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和矛盾,比如產業融合度不高、缺乏高端專業人才等,“《廈門經濟特區會展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出臺,對于貫徹落實市委精神,消除會展業發展障礙,促進和保障我市會展業健康發展,加速打造國際會展名城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郭曉芳說,最終出臺的這部《條例》,圍繞我市會展業發展亮點和城市產業發展特點,突出了廈門地方特色,固化了過去多年我市在會展業方面的有益探索和成熟經驗,適應我市發展需要,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我市是對臺工作的前沿城市,兩岸特色展會較多,為突出會展業兩岸特色,《條例》還設置了兩岸會展業融合發展的相關條款。比如,發揮廈門工業博覽會(臺交會)以及其他重大涉臺交流合作平臺優勢,積極推動兩岸在商貿物流、文化旅游、金融服務、平板顯示、計算機、軟件信息、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等領域開展行業交流合作。
《條例》還以問題為導向,緊緊圍繞我市會展業發展的痛點難點尋找突破口,推動會展業的發展。比如,《條例》簡化了會展活動的安全許可程序,明確會展活動面向社會公眾且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1000人以下依法不需要申請安全許可的,舉辦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活動舉辦前向公安機關告知會展活動的時間、地點、人數、內容以及組織方式。
厘清政府職責 強化政策支持
會展業具有信息流、技術流、商品流和人才流高度匯集的特征,對經濟的拉動效應明顯,促進會展業發展,符合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要求,有利于提升城市競爭力。因此,厘清政府和相關部門職責,加強政策支持力度,為會展業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是立法的重點和難點。
職責方面,橫向上,規定市政府建立會展業議事協調機制,協調會展業發展以及會展活動的重大事項。縱向上,明確市、區兩級政府,會展業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理順會展業管理體制。同時,細化了政府及相關部門為會展業發展提供的具體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此外,《條例》加強了規劃引領,規定市政府應當將會展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培育,明確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制定政策措施,培育和引進大型會展企業,鼓勵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投資會展業;加強國際化培育,支持境外機構依照規定獨立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會活動,鼓勵有國際競爭力的會展企業建立海外聯絡機構和營銷網絡參與國際競爭;明確市政府和各部門在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方面的職責,規定市政府應當制定政策,協調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參與組織行業會展活動,各部門應當推動優勢產業、重點產業與會展業融合發展,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支持配合舉辦行業會展活動,帶動產業發展、項目引進和培育;建立重大會展活動綜合保障機制,保障會展活動正常進行。
資金服務人才 全方位保障支持
如何進一步做強會展產業品牌、提升會展產業競爭力?《條例》從資金、服務、人才等多方面著手,全方位多舉措加強促進會展業發展的服務保障工作。
財政支持和資金投入是提升會展業國際化、品牌化、專業化、數字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條例》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從三方面加強資金保障。
《條例》明確市政府應安排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支持會展舉辦、品牌會展引進與培育、會展業與相關產業聯動、會展業宣傳推廣、人才培訓、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條例》鼓勵社會化,支持社會資本設立面向會展業的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投向本地會展業且符合相關要求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政府設立的市產業引導基金予以支持。
《條例》加大會展招商獎勵力度,規定市會展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會展招商獎勵政策,按照規定對引進知名會展企業和重大會展活動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服務方面,《條例》從知識產權保護、會展活動安全許可、通關便利、停車保障等方面強化保障。比如,完善會展業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規定舉辦單位依法做好會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重大會展活動舉辦單位應在會展現場提供知識產權相關服務,配合、協助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提供通關便利和停車便利等,規定會展活動期間,場館配套停車泊位不足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在會展場館周邊合理設置臨時停車泊位。
會展業的發展,離不開會展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條例》參考其他省市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加強了人才保障。規定相關部門應建立和完善會展人才使用評價機制,制定會展業人才培養、引進和激勵政策。支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等結合會展業發展需求,設置會展業相關專業,與國內外知名會展院校進行交流合作,培養會展業專門人才。鼓勵舉辦單位、場館單位和會展服務單位從國內外引進高層次、緊缺會展人才,所產生的中介費、住房補貼、安家費等費用,按照規定在成本費用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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