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展單位:
為全面落實“雙統籌”各項工作任務,強化廣州各類展覽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堅決筑牢疫情防控堅固防線,切實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大型群眾性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部署和相關要求及指引,現將《廣州市展覽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操作指引》(第三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好展覽活動疫情防控措施。
廣州市會展業改革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廣州市展覽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操作指引
(第三版)
為全面落實“雙統籌”各項工作任務,強化廣州各類展覽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堅決筑牢疫情防控堅固防線,切實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大型群眾性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部署和相關要求及指引,制定《廣州市展覽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操作指引》第三版。本操作指引適用于疫情防控期間廣州各類展會活動的舉辦單位、場館單位及會展服務單位。
一、總體要求
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總要求,堅持預防為主、分類指導、快速響應、落實責任的防控原則,結合展會活動的實際情況,落實展會舉辦單位的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活動主(承)辦方+場館方+搭建等服務單位+展商和觀眾”的疫情防控聯防聯控機制。在展會活動舉辦地公安、衛健、市場監管、防疫等部門的指導下,加強對參展人員的信息收集和健康管理,做好展會舉辦和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二、總體原則
(一)身份必錄。
嚴格執行實名制。從布展階段開始,到開展、撤展全過程,所有進館參與展覽活動的人員都必須登記錄入身份信息,建立全員信息建檔。對所有進入展館參與展會服務工作的人員,包括展館工作人員、舉辦單位工作人員、施工搭建人員、物流運輸人員、志愿者等,相關單位都應提前收集并核查其健康信息、進行健康排查,建立信息檔案,進行實名登記后辦理相關證件。
(二)信息必驗。
對所有進入展館參與展會活動人員,都應嚴格查驗身份、健康碼,必要時同時查驗防疫行程卡,從源頭上確保展覽環境的安全。
不接受以下人員進館參與展會活動或展會服務工作:①健康碼非綠碼人員;②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者;③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人員;④入境后處于14天集中醫學觀察期和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內的人員;⑤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或所在行政區(縣、縣級市)旅居史的人員(視情可升級為所在地級市、所在直轄市或副省級城市的區)等。
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其他人員,非必要不進館,確需進館的,進館須提供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來自國內其他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城市的人員,可視情采取相應限制進館、提供核酸檢測結果等措施。境外人員入境參加展會活動,須滿足我國防控境外疫情輸入的隔離及檢測要求。
部分重要展會須升級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的,按其升級后的要求和措施落實。
本市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根據疫情形勢另有規定和要求的,按其規定和要求執行。
(三)體溫必測。
所有進館人員都要在入口處接受體溫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進館。在館內逗留期間,還需接受隨機測溫抽查或相關特定場所測溫檢查。
(四)口罩必戴。
所有進館人員都應嚴格按規定要求,規范佩戴好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并保持在館內全程佩戴口罩不要脫下。個別人員未佩戴口罩或臨時應急需要更換口罩的,由展會主(承)辦方現場提供口罩。展會主(承)辦單位現場工作人員應及時提醒、勸導參展參會人員規范佩戴口罩,對不聽勸阻的人員,可要求其離場。
(五)消毒必做。
展前應對場館進行全面檢查和清潔洗消,及時清運垃圾,確保無衛生死角。布展和開展期間,對場館內公共衛生間、過道和走廊、電梯、扶梯、就餐區等公共區域,安排專人負責,嚴格執行每天至少1次消毒,其中衛生間門把手、扶梯、電梯按鈕等高頻接觸物品應安排專人隨時消毒,并做好臺賬記錄;展位和展品由參展商及時消毒。所有現場工作人員要自覺做好自身防護和相應的消毒措施。
(六)突發必處。
場館現場設置醫療服務點和臨時隔離觀察點,儲備必要的藥物和防護物資,并設立急救車通道和停車點。場館和主(承)辦單位均須指定專人負責處理現場發熱、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癥狀人員,出現病例及時配合做好轉運、消毒、隔離等工作。
三、工作人員管理
展會活動的主(承)辦方、場館方、服務商,均應嚴格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在展會前認真排查工作人員是否在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掌握工作人員健康狀況、核酸檢測情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況。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加快工作人員接種新冠病毒疫苗進度,做到“應接盡接”。展會一線工作特別是與展會人群高頻接觸的崗位,原則上要安排已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的人員上崗。加強工作人員培訓,教育工作人員在展會現場工作及處置疫情時須切實做好個人防護。負責展會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相關工作規程。
四、操作細則
(一)主(承)辦方。
展會活動的主(承)辦方負責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牽頭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制定本展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報市會展業改革會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審議后組織實施;設置專業崗點,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和落實布展、展期和撤展等不同階段的疫情防控和衛生保障措施;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疫情的監管、防疫檢查和后續處置工作;及時落實疫情信息的匯總、報告和處置等工作。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主(承)辦方成立展會疫情防控工作組,制定本展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指定專人負責統籌指揮和部署涵蓋展前、展中和展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牽頭組織場館方、參展商、搭建商及相關工作人員共同做好具體安排的對接工作,對接內容包括健康申報、健康監測、人員進出管控、進館流程、用餐安排、垃圾處理等展會舉辦期間的具體環節。要求各參展企業明確一名現場疫情防控負責人,建立信息溝通渠道,確保展會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及時傳達、落實到位。
2.做好疫情防控準備。提前采購足量的防護口罩、手套、隔離衣、消毒用品、洗手液、測溫槍等防疫物資,做好防疫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明確展會疫情防控各崗位人員和工作職責,組織工作人員進行防疫知識培訓和現場應急處理培訓,包括體溫檢測、消毒劑使用、公共場所清潔、實名驗證、門禁管理、安全檢查、秩序維護、巡視督查等內容,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清楚疫情防控要求,熟悉疫情防控操作規程和相關設施設備使用,掌握疑似人員的確認、隔離、轉送等應急處置技能。
3.做好疫情防控宣傳。主(承)辦方應提前通過主流媒體、展會官網、微信公眾號、參展手冊等途徑,宣傳公告展會開放的時間、地點、展覽內容、觀展方式、觀展須知、疫情防控注意事項等內容,倡導展商、觀眾在展前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展會開展期間,主(承)辦方會同展館方,利用電子屏滾動播放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在場館入口、走廊通道、洗手間、餐飲區、展區、洽談區等展館內外明顯位置張貼提示。提前向參展商發布《參展前須知事項》,內容應包括:①參展前14天每天要做好自我健康狀況監測,無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和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方可參展,建議有其他身體不適癥狀的人暫時不要進館。②參展前做好個人健康申報,并生成健康碼。③參展時要主動向主(承)辦方報告身體狀況,并主動出示健康碼或健康證明。④展會期間每天定時對各自展位、展品及宣傳資料等進行消毒。
4.做好人員健康管理。主(承)辦方應在展前收集、審核所有參展商、搭建商、物流運輸服務商以及其他與展會活動相關的全部工作人員的健康申報材料,并對健康申報信息進行歸類記錄備查。做好上述各類人員進場布展、開展、撤展及展會后期的健康管理和信息登記,健康碼非“綠碼”或健康狀況異常者一律不得參與展會的籌辦工作。
5.從源頭上確保展會安全。主(承)辦方應在展前開展排查工作,排查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和其他疫情發生地人員,按照本指引第二部分第(二)項“信息必驗”的相關要求分類處理。不允許進館的人員,主(承)辦單位可提前勸說對方不來穗,或采取“封證”等限制進館措施。在展會期間國內新增中高風險地區和疫情發生地的,應立即排查已進場和預約進場的相關人員,并采取相應措施。
6.合理規劃展會布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規劃展位布局、功能區設置,制定人員行走路線。根據展會面積、安全距離等計算合理觀展人數,通過分時段預約、錯峰、宣傳、引導等方式,制定人員進場分流方案。嚴格落實所有進館人員實名入場制度,通過線上預約、證件管理等措施確保所有進館人員均采取分類實名注冊。合理控制活動現場特別是辦證、報到、進場等重點環節的人員密度,會議區域應拉寬座椅間距并控制會議規模,引導進館人員在館內、館外公共區域不扎堆,相互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7.嚴把展館展會“入口關”。在展會入口處設置人臉識別系統、身份信息掃碼設備、紅外測溫系統、安檢門等設備,確保安全檢查、證件查驗、身份核查、體溫檢測、健康碼查驗、口罩佩戴、局部消毒等各項措施落實后方可進場,確保所有進館人員的身份信息、健康信息篩查到位。
8.加強展會現場管理。加強現場巡查,實時監控現場人流聚集情況,遇客流密集、聚集時,及時采取相應的遠端疏導、短時限流等措施。做好流量預警,根據現場情況隨時對入場人員進行管控,做好人員引導和秩序維護。隨時提醒并勸導展區人員戴好口罩,并保持安全交談距離。
9.做好環境消毒工作。每日至少在閉館后組織對展覽區域進行消毒。組織參展商做好本展位展品的消毒工作。
10.做好環境及物表核酸檢測工作。在展會布展及舉辦期間,委托專業檢測機構對展館環境及物表進行核酸檢測不少于2次。核酸檢測采樣部位應包括展廳人流量較大點位、衛生間、主通道展位、服務柜臺、門禁點、測溫點、扶手電梯和垂直電梯、風柜房等。
(二)場館方。
展會活動的場館方應制定場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展會主(承)辦單位及相關服務商宣講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引,負責做好場館的設施設備、空調通風、垃圾清運、環境消毒、餐飲安全等衛生保障工作。
1.在展前組織展會主(承)辦單位及相關服務商,宣講《廣州市展覽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操作指引》和展館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和措施,組織開展全流程演練和應急處置演練。
2.建立展館清潔、消毒工作臺賬,對走廊通道、衛生區域、公共平臺、垃圾處理點、功能用房等公共區域,以及客貨梯、售賣設備、消防設備、電力設施等公共設施設備做好日常消殺安排。對個別易污染區域采取高壓噴灑、擦拭等多類方式并適當增加消毒頻次,確保消毒操作到位、效果達標。
3.加強對中央空調等相關設備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等工作。強化場地通風措施,使用通風設備,確保展館保持持續通風和空氣流通。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須參照《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空調通風系統使用指引》執行。
4.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做好場館剩余餐飲的丟棄物處置及垃圾清運工作。設置專門的口罩、手套回收專用箱(桶),防止他人接觸。會同展會舉辦單位設置隔離觀察區、發熱病例臨時處置區等區域。
5.落實展館入口處的各項管理工作,聯合主(承)辦方做好體溫檢測、安全檢查、健康碼查驗、口罩佩戴等各項進場必須措施。配合主(承)辦方的防控需求,優化設置人員和物流進出通道,做好“人車分流”“人員分類”等管控措施,完善相應的分流標識系統。
6.做好場館的現場巡查,實時監控現場人流聚集情況,配合主(承)辦方的人員管控方案,及時采取相應的限流、分流措施,協同做好現場人員引導和秩序維護。合理控制展館聲音分貝數,方便人員在交流、觀展時不脫口罩,互相對話能聽清,并隨時提醒并勸導展區人員戴好口罩,并保持安全交談距離。
7.提前采購足量的防護口罩、手套、隔離衣、消毒用品、洗手液、測溫槍等防疫物資,做好對展館工作人員的防疫物資儲備和發放工作。組織工作人員進行防疫知識培訓和現場應急處理培訓,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清楚疫情防控要求,熟悉疫情防控操作規程和相關設施設備使用,掌握疑似人員的確認、隔離、轉送等應急處置技能。
8.對進駐場館內的餐飲服務商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和培訓,確保餐飲場所設置符合規定要求,確保食品原料可追溯,確保從業人員健康和個人衛生符合要求,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嚴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要求餐飲服務商在用餐高峰期間對消費者采取限流分流措施,禁止提供生食類食品或散裝熟食。
(三)參展商、搭建商。
展會活動的參展商、搭建商共同承擔疫情防控聯防聯控職責。
1.分別與主(承)辦方簽訂安全和疫情防控責任書,各自明確專人落實防控責任。
2.收集審核展位參展人員(含工作人員、施工搭建人員,下同)的健康信息,并按要求向主辦方如實申報,確保本展位參展人員知悉展會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3.做好展位的日常消殺和人員防護工作,做好展品防護,配合場館方做好展位周邊公共區域的日常消殺工作。
4.建立參展人員每日健康登記、展位及展品每日消毒登記、展位進出人員動態記錄等多個工作臺賬,加強日常管理。
5.撤展后要對參展人員健康狀況跟蹤14天。若參展人員出現新冠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或成為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應及時告知主(承)辦方,以便主(承)辦方盡快配合疾控中心早期排查相關接觸人員。
五、冷鏈食品管理
1.供應展會的進口冷鏈食品,需有合法來源及票證齊全,其中進口冷凍食品需經我市集中監管倉每件必檢、件件消毒,持有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消毒證明、廣州市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和“隨附追溯碼”(簡稱“五證一碼”),進口冷藏食品需持有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消毒證明和“隨附追溯碼”(簡稱“四證一碼”)。
2.進口冷鏈食品在進館后組織參展商有序取貨,逐一拆解后,在不影響食品安全情況下,對小包裝實施全面消毒。
3.參展單位應對進口冷鏈食品所在場所環境、運輸車輛、工用具設備進行消毒,做好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六、信息備查
(一)主(承)辦方聯合場館方對所有進入展館的參展商、物流運輸商、搭建商或觀展人員等做好信息登記,包括身份信息、職業信息、聯系電話以及住址、健康申報信息等,確保所有進館人員都登記在冊。
(二)采購商、觀展人員等需按展會的觀展方式憑身份證實名預約,并生成個人詳細信息,主(承)辦方要確保對所有采購商、觀展人員等做到可追蹤可溯源。
(三)所有進入展館人員的信息,包括健康管理記錄、預約記錄、進場記錄、參觀展位記錄等資料,由主(承)辦方至少保存兩個月。
七、防疫物資配備
(一)主(承)辦方要確保所有參展商、搭建商準備充足的口罩、消毒液、酒精、一次性手套等防疫物資,對采購商、觀展人員中未配戴口罩人員免費提供口罩。
(二)場館方應確保準備充足的消毒藥物和醫療應急用具,包括:噴霧器、量杯、噴壺、抹布、帶蓋的桶、消毒紫外線燈、醫療床、含氯消毒劑(84消毒液)、含醇快速消毒劑、免洗洗手液等,并做好每一次的消毒記錄。
(三)場館方、主(承)辦方要為消毒操作人員準備充足的個人防護用品,包括隔離工作服、一次性帽子、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長筒乳膠手套、長筒膠靴、鞋套等。
(四)參展商、搭建商要組織本單位/展位工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措施,按防疫要求準備充足的防疫物資。
八、現場環境管理
(一)展會舉辦期間,主(承)辦方應會同場館方,每日至少在閉館后對展覽區域進行消殺,展廳各大門、會議室門保持常開狀態保持通風,必要時要采用機械通風加強通風換氣,保證足量的新風輸入,確保室內空氣流通。展館內嚴禁吸煙。
(二)場館方負責以下防疫消殺范圍:走廊通道、衛生區域、公共平臺、垃圾處理點、功能用房等公共區域,以及電梯、售賣設備、消防設備、電力設施、中央空調區等。轎廂電梯和扶手電梯的消殺工作須參照《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公共電梯(扶梯)清潔消毒工作指引》執行。
(三)場館方對展館大廳、走廊通道、樓梯、衛生間等地面、墻面進行噴霧消毒,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劑(84消毒劑)進行噴霧,噴藥量為噴灑至地面、墻面充分濕潤,消毒作用時間不少于30分鐘,每天至少一次,并根據人數增加消毒頻次。
(四)場館方對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如電梯按鈕、開關、扶手、門把手、水龍頭、座臺面等),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劑(84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清潔,消毒作用時間不少于30分鐘,也可采用75%酒精進行擦拭消毒。每天數次,并根據人數增加消毒頻次。
(五)場館方對衛生間內坐便器等衛生潔具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后,清水沖洗干凈,晾干待用。每天數次,并根據人數增加消毒頻次。
(六)場館方要保持地下停車場的地面清潔。地下停車場送排風系統在開展前2小時開啟,閉展后持續運行2小時,確保地下停車場足夠通風換氣。每天閉館后,地下停車場要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消毒消殺。
九、進場通道管理
(一)工作人員通道。
場館內要安排專門的工作人員通道,設置人員進館必需的安檢設備和專人檢查,重點檢查:口罩、身份證件、健康碼、體溫篩查等。對施工人員,還要增加檢查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施工作業必備的安全用具。遇有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人員,現場臨時隔離,并上報現場醫療點及當地社區防疫辦。
(二)物流貨運通道。
所有車輛須進一步完善入場登記手續,憑證駛入,對駕駛員進行現場健康碼驗證、測溫合格后放行。其他無關人員及車輛禁止隨意進館。
十、進館人員管理
(一)保持安全距離。
進館通道和館內參觀通道要設置地貼標識,劃定安全距離地標線,提示觀眾保持安全距離。利用電子屏滾動播放疫情防控注意事項,或以廣播循環進行語音提示不擁擠,不聚集。現場工作人員要及時引導觀眾分散式參觀,提醒觀眾戴好口罩。
(二)全程做好防護。
所有進館人員在館內需全程正確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進食或飲水,盡可能到指定的餐飲專區。自覺保持人與人之間1米間距,不扎堆,不聚集。
(三)現場流量控制。
利用進場的信息登記系統、監控設備、人員巡查等多種方式,隨時監控場館內人員扎堆及流動情況,按照預先計算的最大人流量靈活控制進館人數。當館內人員數量達到預警峰值時,暫停人員進館,并通過提醒告示、廣播呼吁等形式提醒和告知館外等候人員待下批入場。
十一、展位管理
(一)各展位要配備充足的一次性手套、免洗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物品,做好本展位預防性消毒和日常消殺工作。
(二)安排專人負責對本展位工作人員、觀展人員佩戴口罩情況、人員聚集情況等進行巡查,發現口罩脫摘和人員聚集時,及時進行提醒和引導。配合主辦方、場館方做好展位周邊區域的預防性消毒及日常消殺工作。
(三)主(承)辦方要做好對展位防控工作的巡查。安排專人對本展區的工作人員和觀展人員口罩佩戴情況,區域內人員聚集情況等進行巡查,發現不符合防控工作要求的,及時提醒整改。
(四)洽談區域要保持通風、通氣、寬敞,洽談桌設置要保持安全距離,參展商與觀展人員交流時雙方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交談距離。
(五)各展位應減少組織人群聚集性表演活動。如開展現場促銷,應確保展位人群保持在安全距離,且在現場拉好警戒線。
十二、餐飲管理
(一)場館方、主(承)辦方須對展會的餐飲服務商資質證明文件核查備份。服務商團隊須具備法定上崗從業資格,做好服務人員的衛生防護(體溫檢測、口罩、手套、餐帽等),嚴格遵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餐飲服務工作。
(二)工作人員應按場館方、主(承)辦方統一要求,在指定的餐飲機構訂餐,分批分時用餐,用餐人員保持安全距離、避免交談。
(三)餐飲服務商工作人員應服從場館方、主(承)辦方的現場管理,在指定通道運輸、指定區域領發餐食,設置專用進/取餐通道和用餐區。
(四)未經場館方、主(承)辦方許可,且未辦理相關進場手續的餐飲服務商,不得進入場館內經營。各出入通道禁止未經許可餐飲服務商的餐食進入場館。
(五)開餐前和用餐結束后,餐飲服務商要對用餐區進行清場消毒作業。
十三、垃圾管理
(一)臨時垃圾站管理。場館方要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并清運。除常規消殺外,場館垃圾站采取分時段開放的半封閉式管理。展位搭建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帶污染性的油漆桶、膠漬桶等由搭建施工單位及時運離場館。其他垃圾由場館及時安排清理到臨時堆放點,集中運離展館,并對現場進行防疫消殺。
(二)垃圾桶分類擺放。場館方要在場館內分別設置分類垃圾桶,增加“廢棄口罩垃圾桶”并作好標識,根據實際需求可適當增加擺放數量。洗手間門口、各出口通道增加“廢棄口罩垃圾桶”的擺放。保潔人員須及時關注垃圾桶使用情況,及時消毒、打包清理、更換潔凈垃圾袋、進行垃圾桶噴灑消毒后投入使用。加強對其他垃圾盛裝容器的定時定點清潔。
(三)防疫垃圾處理。場館方要特別關注口罩、手套等防疫廢棄物品回收,避免二次感染。設置專門“廢棄口罩垃圾桶”并標識清晰,將廢棄口罩密閉打包,統一送至環衛部門負責處置。
(四)餐余垃圾。用餐后的餐余垃圾與餐盒分別丟入有標識區分的垃圾桶內,做好垃圾分類管理。餐余垃圾及時消殺、打包清理、對垃圾桶進行消毒。加強就餐區衛生防疫管理,就餐前、后,保潔員要做好餐區地面及桌椅衛生清潔并進行防疫消殺。
(五)保潔人員在操作過程中須做好自身防護,戴好口罩、手套,工作任務完成后及時進行個人清潔及消毒,防護用具如有污損須及時更換。要指定專人對責任區域的清掃和消毒工作進行檢查和記錄。
十四、疫情防控巡查管理
(一)主(承)辦方。組織工作人員實施秩序維護、巡視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督促整改問題的落實到位,組織對展位進行安全檢測并做好總結報告。組織實施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二)場館方。協助主(承)辦方組織秩序維護、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巡視等工作;加強現場設施設備安全巡查組織力度,在常規巡查要求基礎上,提高聯防聯控的巡查有效性;用廣播、滾動電子屏、信息發布系統等多種渠道進行安全提醒及防疫相關知識宣傳。
(三)參展商。安排專人對本展區內的工作人員和觀展人員口罩佩戴情況、區域內人員聚集情況進行巡查,發現不符合防控工作要求的,及時整改。
十五、應急處置
(一)主(承)辦方、場館方、公安、市場監管、衛健、疾控中心、定點醫院等要保持溝通及聯動,積極妥善處理相關突發事件,全力保障展會的順利實施。
(二)合理設置臨時醫療觀察點,醫務人員全程駐點值守。發現有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和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可疑人員時,快速移送至臨時醫療觀察點,由專職醫護人員檢查處理。
(三)開辟醫療服務應急通道,一旦發現須移送醫院作進一步排查的可疑人員,立即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時移送指定醫院處理,并做好相關場所、物品等的消殺工作,并立即收集患者的基本信息、行動軌跡、近期旅居史、近日身體健康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