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為組織開展海珠區會展業高質量發展扶持獎勵項目申報工作,促進海珠區會展業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符合《廣州市海珠區會展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下稱《辦法》)(附件1)有關會展扶持獎勵條件的企業及項目。
二、申報項目的時間范圍
項目實施及完成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報材料
(一)基本材料,指所有申報項目均需提交的資料
1.封面(見附件2)
2.申報材料目錄;
3.申報請示件(見附件3);
4.申報表(見附件4-8);
5.申報承諾書(附件9);
6.項目申報登記表(附件10);
7.申報單位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
8.申報單位2022年度企業完稅證明,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
9.項目總結報告,含項目實施內容和效果分析等。
(二)專項材料,指除提交“(一)基本材料”所要求的資料外,還需按以下不同申報項目要求提交資料
1.申報《辦法》“一(二)存量企業”獎勵的,需提交:2021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
2.申報《辦法》“一(三)招企單位”獎勵的,需提交:
(1)推薦企業落地預登記表;
(2)引入企業的基本介紹材料。
3.申報《辦法》“二(一)新辦展 ”獎勵的,需提交:
(1)首屆至本屆展會的場館租賃合同(包含補充協議)、發票;
(2)10張以上會議現場照片及相關音像視頻資料(時長1分鐘以內)。
4.申報《辦法》“二(二)國際展會 ”獎勵的,需提交:
(1)申報項目的場租合同(包含補充協議)、發票;
(2)境外企業實際參展面積匯總表,參展合同(包含補充協議)、交款證明(均按匯總表順序排列裝訂);
(3)展位圖、凈面積證明材料;
(4)10張以上會議現場照片及相關音像視頻資料(時長1分鐘以內)。
5.申報《辦法》“二(四)UFI認證的會展企業及項目”獎勵的,需提交:
(1)國際展覽業協會(UFI)等國際展覽機構認證證書(復印件);
(2)申報UFI認證的會展項目獎勵的,還需提供場館租賃合同(包含補充協議)、發票、10張以上會議現場照片及相關音像視頻資料(時長1分鐘以內)。
6.申報《辦法》第三條“會展產業園”認定及獎勵的,需提交:
(1)園區基本情況簡介;
(2)園區總建筑面積證明材料;
(3)2022年度在園辦公的本區會展企業名單匯總表(含企業名稱、注冊地址、近3年主營業務收入數據)、租賃協議、辦公場地照片;
(4)10張以上園區相關照片資料。
7.申報《辦法》第四條“高端會議”扶持的,需提交:
(1)參會人員名單(含國別、工作單位、電話、郵箱等)、報名表或簽到表(復印件);
(2)與展館或酒店簽訂的場地租賃合同(包含補充協議)和租金支付憑證(發票或銀行賬單復印件);
(3)會議方案、議程等相關材料;
(4)申報權威行業會議的,需提供由國家級或國際性的行業協會或學會學術機構舉辦的相關證明材料;
(5)申報ICCA等國際權威機構認證的,需提交認證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6)10張以上會議現場照片及相關音像視頻資料(時長1分鐘以內)。
8.申報《辦法》第五條“會展數智化項目”扶持的,需提交:
(1)申報會展場館智能化改造的,需提供專項審計報告(項目投入費用列項需剔除基礎硬件標配設施設備、辦公條件、內部人員服務、娛樂設施等)、項目立項文件、項目合同、發票及驗收報告(復印件);
(2)申報展覽數字化平臺項目的,需提供專項審計報告(研發經費需單獨列項)、項目立項文件、研發合同、發票及驗收報告(復印件)、使用平臺的組展企業名單及使用證明。
四、申報時間及要求
(一)申報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申報。逾期不報的視為放棄申報,下一年度不再接受補申報。
(二)材料要求:紙質版申報材料請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膠裝成冊(需加蓋公章和騎縫章),電子版申報材料需提交可編輯版本和蓋章后PDF掃描版本。
(聯系人:會展促進科陳銳華,會展聯盟秘書處陳彬彬;電話:020-84417643;郵箱:hzszjjk@163.com;地址:海珠區泰沙路555號6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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