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展覽或做會議,在制定方案和研商工作時,資源和渠道是經常使用的概念。
然而,對于會展主辦方而言,什么是資源,什么是渠道,常會混為一談。在今年8月石家莊舉辦的第15期“中國會展集訓營”中,有學員就此提問講師。身為跨國公司高管的講師答問后,我覺得很有道理。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資源與渠道,一為經濟學概念,一為市場營銷學概念。兩者各有定義。
作為經濟學概念的資源,指一國或某一地區內擁有的物力、財力、人力等各種物質要素的總稱。可分為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兩類。自然資源包括陽光、空氣、水、土地、森林、草原、動物、礦藏等。社會資源指經過勞動創造的各種物質財富,包括人力、技術、信息等。
作為市場營銷學概念的渠道,原指流水的通道,如河渠、溝渠、水渠等。運用于商業領域,引申為商品分銷渠道。一般指商品針對某一市場的銷售通道。
從以上定義的概念可知,資源不等于渠道,但渠道是社會資源的一種。
主辦展會必須利用社會資源
主辦會展離不開資源,所利用的是社會資源,包括:
服務對象——相關產業,如機械設備展服務于工業裝備制造業,如新零售會議服務于商業;
服務場所——會展中心;
服務媒介——公眾/專業媒體或自媒體;
服務機構——主辦方與服務提供方及其業務人員。
還有與主辦展會相關的信息、技術資源,等等。
因此,主辦會展就是做整合資源的事情。凡不能有效利用資源的主辦方,都做不出好的展會。
但是,主辦方是否需要利用渠道資源,即通過某一渠道做銷售,則因展會特點或主辦方訴求而各異。
利用渠道做銷售的三類展會
在國內,利用渠道做銷售的展會,主要有三類:
一是,政府主辦的展會。如廣交會,自創辦以來一直是利用行政渠道銷售展位,即以下達指標計劃的方式,通過部屬國有外貿公司(央企)和各省(市、區)商務廳(局)銷售展位(1979年前,廣交會不收展位費。展位指標屬于國家下達的指令性計劃)。國內許多地方由政府主辦的展會,往往將展位銷售工作分派給展覽公司。
二是,行業協會或商會主辦的展會。如中國貿促會舉辦的中國會展經濟國際合作論壇(CEFCO),依托地方分會組織與會者;如中國畜牧協會主辦的中國畜牧展,依托各專業分會或地方協會銷售展位。
三是,在中國找客戶的境外展會。如漢諾威工業展,就利用中國的協會或展覽公司代理銷售展位。
在國內,展覽公司主辦展會采用渠道銷售的不是很多。換言之,渠道銷售在商業性質的展會中,尤其是在知名、大型的展會中并不多見。
資源與渠道的區別
從市場營銷角度,資源和渠道對于展會都是重要的。但哪些機構屬于資源,哪些單位屬于渠道,我認為,可從以下四方面判別:
——主要用于提升展會公信力和影響力的機構,屬于資源性質。而主要用于展位銷售的機構,屬于渠道性質。
——資源性機構的社會地位一般較高,大多不會替主辦方銷售展位。而渠道性機構的社會地位比較普通,并不會因為替主辦方銷售展位而覺得有損身份。
——被主辦方作為渠道的機構,會受到主辦方銷售指標的約束,即根據雙方協議約定,渠道機構須完成主辦方提出的銷售指標。否則,主辦方可以取消其代理銷售的資格。
——渠道機構的經濟收益來源于銷售傭金。提取傭金的比例由渠道機構與主辦方協議約定。而資源性質機構有的不需要經濟收益,如作為冠名主辦方的政府機構;有的需要經濟收益,如民間社團(協會、學會、商會)作為冠名主辦方,一般由主辦方根據協議約定給予主辦服務費。
公司辦展不用渠道銷售的原因
一是,不利于控制客戶資源和管理銷售價格;
二是,主辦方和渠道機構的銷售人員之間易于產生矛盾;
三是,易于培養競爭對手。
積此三因,絕大多數展覽公司自然是依靠自己的團隊做銷售,而不會輕易用渠道做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