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4號)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精神,在防控疫情常態化條件下,為加快推動會展業健康發展,結合山西省實際情況,特制定《山西省會展場館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總體要求
準確把握疫情防控由靜態向動態、由應急向常態轉變的形勢特征,按照“面上放開、點上精準”“依法科學、分級分類”等原則,創新實施精準化、差異化、多樣化、數字化、高效率防控措施,壓實屬地管理和單位主體責任,強化聯防聯控、群防群控,不斷提高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綜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常態化疫情防控長效機制,有效推進會展場館恢復開放,有力保障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
二、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ㄒ唬古e辦單位應當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單位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分工,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
?。ǘ古e辦單位應制定嚴密的現場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并及時上報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內容包括成立防控小組、防控小組職責分工、防控措施、發現發熱人員后的(疫情)應急處置措施等。全面負責協調展會的防疫、安全等工作。
三、充分做好展前準備
?。ㄈ古e辦單位應利用線上、線下等渠道開展實名注冊,及時收集各參與方人員信息,建立信息庫。加強對參展商、觀眾的線上服務,通過云展、網上會展的方式為其觀展、交易、洽談提供便利。
(四)會展舉辦單位、場館單位要提前采購足量口罩、消毒水、洗手液、溫度計等防疫物資。
?。ㄎ澹古e辦單位、場館單位和服務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對工作人員開展防疫知識培訓。落實工作人員發熱“零報告”制度,進行員工健康登記。
四、堅持合理控制人流
?。古e辦單位應通過線上預約、證件管理、健康碼申領等措施落實所有活動參與人員的實名入場制度;現場做好健康碼查驗、體溫檢測等監測工作,做到人員可追溯。
?。ㄆ撸古e辦單位應加強統籌,展位設置保持安全距離,控制活動現場人員密度;應安排專人負責實時監控現場人流聚集情況,保障應急通道暢通。
?。ò耍┱箷陂g,如遇場館內局部區域出現觀眾密集的情況,舉辦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堅決采取相應限流、分流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安、衛健部門。
?。ň牛┘訌娨咔榉揽刂R宣傳。會展場館和辦展單位要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多種渠道,及時宣傳疫情期間防控措施及防控知識;展會期間,場館內要設立提示牌、電子顯示屏等指導參展商、觀眾掌握常態化防控下的防護知識。
五、堅決確保場館衛生
?。ㄊ﹫鲳^單位要確保展廳通風良好。在展會舉辦前,應對展館進行嚴格的全面檢查和清潔洗消,確保無衛生死角。在展會舉辦期間,應加強對公共區域、高頻接觸點位、展會用品的清潔消毒,并在相關區域每日更新公示消毒情況。
?。ㄊ唬﹫鲳^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夏季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指引(修訂版)》等有關規定要求,落實對中央空調相關設備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等措施。在展會舉辦期間使用中央空調時,應加大新風量,加強通風換氣。
六、嚴密防范各類風險
(十二)展會期間,會展舉辦單位應要求所有人員帶口罩進入場館,盡量控制期間的論壇及各類相關活動的數量和規模。
(十三)會展舉辦單位應當協調場館單位在展會現場設立醫療服務點,儲備必要的藥物和防護物資,做好現場應急醫療服務。
?。ㄊ模﹫鲳^單位應對入駐場館的餐飲服務、展具租賃等各類服務商加強管理和培訓,確保其工作人員、提供的產品及場所無衛生安全隱患。
(十五)做好發現疫情時的應對處置。展會期間如出現發熱等可疑病例,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在衛健部門指導下落實隔離措施,做好現場清潔消毒等工作并暫時關閉場館。
?。ㄊ┳龊靡咔槠陂g的安全工作。會展組織單位要嚴格履行公安、消防等部門的審批程序,注意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展會安全有序。
七、強化各級監督指導
?。ㄊ撸└鲌鲳^單位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與衛健部門之間的聯動,確?;謴烷_放工作平穩有序。
?。ㄊ耍┮訌娦畔笏椭贫?。疫情期間,各場館單位及時向業務主管部門報送本單位(含各類會展組織單位)展會情況并向衛健部門報送可疑病例管控情況,及時總結疫情防控工作,不斷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本指南適用于疫情防控期間山西省境內各類非涉外會展舉辦單位、場館單位及各參與方(包括參展商、搭建商、服務分包商、觀眾等)。疫情解除后或山西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另有規定通知,即自動失效。
信息來源:山西省商務廳 202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