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對會展行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進行了修訂,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充分做好展前準備、堅持合理控制人流、確保展期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嚴密防范各類風險。
為落實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堅決貫徹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切實做到“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在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加快推動本市會展業恢復發展,充分發揮會展業對本市經濟發展的溢出帶動效應,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適用于疫情防控期間上海各類展會活動的舉辦單位、場館單位及展會活動各參與方(包含參展商、搭建商、服務分包商、觀眾等)。
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展會舉辦單位應當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分工,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
展會舉辦單位應根據每次會展的特點制定現場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全面負責協調展會的防疫、安全等工作。
二、充分做好展前準備
展會舉辦單位應利用線上、線下等渠道開展實名注冊,及時收集各參與方人員信息,并建立信息庫。
展會舉辦單位應加強對境外展商、觀眾的線上服務,通過云展、網上會展的方式為其觀展、交易、洽談提供便利。
展會舉辦單位、場館單位應提前采購足量口罩、消毒水、洗手液、溫度計等防疫物資。
展會舉辦單位、場館單位和服務單位應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安裝體溫測量、消毒等設施設備,設置應急隔離點(設在館外,與展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對工作人員開展防疫知識培訓,指導其正確掌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消毒操作、公共場所清潔、緊急情況處置等要求和技能。落實工作人員發熱“零報告”制度,每天了解掌握工作人員健康狀況。
三、堅持合理控制人流
展會舉辦單位應通過線上預約、證件管理等措施落實所有活動參與人員的實名入場制度。
展會舉辦單位應加強統籌,控制展會活動現場人員密度,人數不得超過展館飽和人流的50%,并確保現場人員能夠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應安排專人負責實時監控現場人流聚集情況,保障應急通道暢通。
展會期間,如遇場館內局部區域出現人員密集情況,舉辦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堅決采取相應限流、分流措施,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安、衛健部門,接受相應技術指導。
四、確保展期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場館單位在展會舉辦前,應對展館進行嚴格的全面檢查和清潔消毒,確保無衛生死角。在展會舉辦期間,應加強對公共區域、高頻接觸點位、展會公共用品的清潔消毒,并在相關區域每日更新公示消毒情況。
場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落實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設備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換等措施,規范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五、嚴密防范各類風險
展會舉辦單位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建議或要求有關人員佩戴口罩進入場館。應督促參展單位控制會議、論壇及各類活動的數量和規模。
展會舉辦單位應協調場館單位在展會現場設立醫療服務點,儲備必要的藥物和防疫物資,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現場應急醫療服務。
場館單位應加強對入駐場館的餐飲服務、展具租賃等各類服務商的培訓和管理,組織其按照要求開展清潔消毒,確保工作人員、提供的產品以及場所無衛生安全隱患。
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于目前疫情防控期間。疫情解除后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另有規定通知,即自動失效。
信息來源: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 202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