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
為有效整合全市會展資源,凈化我市會展環境,規范我市會展秩序,統籌協調全市會展業工作, 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廣州會展業管理體系 廣州市會展業管理領導小組是全市會展業的管理機構,全面負責我市會展業發展 的組織、規劃、 指導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設在市協作辦,負責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落實 和執行領導小組有關決定,牽頭研究、協調、解決 會展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實行"一站式 "聯合辦公服務,有關職能部門派人 參加,受理、審核全市會展業的經常性業務。監督會展業相關政 策的實施,對相關政 策的調整適時提出建議, 并負責建立與國內外會展業管理機構的聯系。
二、規劃引導,明確廣州會展業發展方向 將廣州會展業發展規劃納入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我市會展業的戰 略目標、指導 方針、基本原則、發展重點和政策措施,引導我市會展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建章立制,制定完善會展行業標準和行業規范 市會展業行業協會負責制定我市會展業行業標準和行業規范,進一步規范會展業市場的管理,增加 會展業市場的透明度,避免不正當競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推廣先進科學 管理方法和經營方式, 促進會展業的技術進步;組織各種形式對內對外的合作交流;加 強自省自律,誠信辦會辦展。結合 我市會展行業的特點、現狀、水平,制定《廣州市專業 性展覽會等級的劃分及評定標準》、《廣州 市會展業行業規范》,建立會展行業誠信自律保證金等制度。
四、建立會展業申報審核備案制度,規范辦展,防止重復辦展
(一)在廣州市舉辦商品展銷會要事先申報。1.在廣州舉辦需報國家有關部委審核的會展,有關承 辦單位應事先與國家有關部委進行銜接,并將有關情況同時抄報市會展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需廣 東省政府有關部門或廣州市政府有關部門審核的會展, 有關承辦單位應先以正式文件形式抄報市會展 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2.申報內容包括:擬舉辦會展的名稱、內容、 規模、時間、地點、經費來源、 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組織實施機構、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安全保衛預案及管理措施等。
(二)未按規定申報,或者申報后因為名稱內容重復、經費不落實、主承辦單位關系不明確、安全 管理措施不落實的商業性會展,要限期進行整改。對嚴重違規者予以公示。
(三)會展舉辦單位在三個月內應避免舉辦 內容、名稱相同或相近的會展 。凡是與重要會展和品 牌會展在內容、名稱、舉辦日期等方面相沖突的其它會展,行業協會應積保證參展商的合法權益。
(四)對在我市舉辦的展覽面積在 1000 平方米 以上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 后,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在我市舉辦會展活動,會展承辦單位需按照有關規定提前到市公安機關提出舉辦申請,在公 安機關的指導下落實安全保衛措施。會展場館要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在場館內安裝監控系統。承辦單 提前申報并制定疏散預案,展館內消防通道、搭建材料、用火用電問題要嚴格按照有關消防規定,加 強會展期間場館的管理。要提前設置交通指引和道路引導標識,劃定好停車區域。
五、落實會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知識產權有關管理部門要 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會展知識產權的工作指導和監督,對侵犯知識產權 行為的要堅決查處。 會展舉辦單位要做好會展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工作,在籌展期間,應對參展者涉及 知識產權的項目、產品備案審核;展出涉及知識產權的展品的,會展主辦單位應通知參展者攜帶專利證 書及法律狀態證明、商標注冊證書、著作權登記證書或相關證明、權利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等材料; 設立舉辦投訴機構,對發生的涉嫌侵權行為,及時依照管理規定進行處理,減少以至杜絕會展中知識產 權侵權行為的發生。
六、加強場館規劃,確保會展場館建設科學合理 會展業展館建設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項目投資單位要按有關規定向市發改委、市 規劃局等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并同時抄報市會展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此意見于 2005 年 8 月 6 日起 實施。
市協作辦 市工商局 市外經貿局
二 ○○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