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可謂是會展業內碩果累累的一年,國內各地舉辦了大大小小5000余個展覽。在這些展會中,已經大大突破了原始的以服裝食品為主要對象的參展模式,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完整的參展網絡,幾乎涵蓋了所有行業。不可否認的是,中國的會展業取得了長足的進展,已經由原始的單一型發展為涵蓋面廣層次深的國際展覽類型。國內展覽業追隨西方發達國家展覽會的腳步雖然馬不停蹄地邁著,但是在這種追隨的過程中,行業內出現的兩個問題卻不容忽視。第一,業內騙展行為屢有發生;第二,業內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依舊嚴重。這大大影響了中國展會在世界范圍內的品牌形象。
2006年春天,深圳一展商慕名參加了一個西部建材展,千里迢迢而去,卻又悵然而歸。原因是此展會并非他們所報的展會。盡管展會名稱只是失之毫厘,但是對于參展商來說內容卻是“謬以千里”。
無獨有偶,在山東也發生了很多類似的事情。其中,4家外地環保節能新產品廠商應邀赴山東參加環保節能展會,到了地方卻發現展覽會并非原本協議上的名稱。展會地點相同,時間也相同,無疑就是他們要參加的展會,但名字卻發生了變化。眼前的展會也有“節能環保”的字樣,但是由于不是專業展覽,還是影響了參展的效果。
會展詐騙案件的增多,一方面反映出策劃展覽的人員道德素質不高,唯利是圖;另一方面反映了我國展覽市場風險規避制度的欠缺,會展經濟產生嚴重的信用危機。特別是此類案件發生后,展覽風險和損失全由參展商負責,這給他們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這些無不反映我國法律制度在會展業中有所缺失。游戲有游戲的規則,這就要求無論是參展商還是組委會都需要遵循展覽規則,而這種規則的逐步建立,需要引導。而引導的方式則是從一個個規范開始的,只有擁有規范進行引導,才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然而就在亂象紛呈,騙展騙財逃之夭夭,名實不符掛羊頭賣狗肉的時候,法律至高無上的作用卻發揮不出來。所以可以這樣說:是制定一部強制性行業規范的時候了。
另外一個是知識產權的保護問題。
在大力倡導自主知識產權的時代,中國得到的國際展覽業協會承認的國際展會品牌數量居世界第三位。
2005年和2006年,北京和廣州分別舉辦了首屆和第二屆中國會展經濟國際合作論壇。兩屆論壇富有成效,成果豐碩。論壇的舉辦為中國會展業的發展明確了方向。但我國會展業侵犯知識產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
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已經成為行業競爭的“殺手锏”之一。“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企業的競爭歸根結底是技術研發實力的競爭。重視知識產權并有效地利用,企業將獲益匪淺。
這就要求企業在進入相關市場之前,對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戰略進行分析,對相關的法律環境進行調查,要有良好的預警機制,才不會落入侵權的陷阱。
企業要想生存,歸根結底是要掌握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產品。這就要求企業:
完善技術。只有技術不斷進步,企業才能夠真正擺脫侵權的陰影,只有掌握最尖端的技術才有權利制定新的技術標準。
依法經營。只有原創的才能夠永久,如果所有的企業之間都只靠互相模擬對方產品,那么整個行業都無法進步。
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多申報技術專利。加入了WTO以后,我國要與國際接軌,公平競爭。要想在世界的游戲中表現自我,那么就必須熟悉游戲規則,增強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刻不容緩。
法律體系的完善,市場環境的規范,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提高,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來講,是一個必經的過程。中國經濟高速增長,市場需求持續旺盛,展覽業作為企業重要的交易推廣平臺,所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在當今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業遵守游戲規則,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變得越來越重要。對于中國企業來說,做好知識產權的工作必須認真履行,而對于中國會展業來說,它正是企業有無做好保護知識產權的一個“蒸餾”平臺。會展業內制定一部強制性的規范,無論對會展業還是對中國企業來說都是必須而且急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