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研究會展中心城市的發展問題,其中涉及會展企業經營規模的分類。因此,對于會展企業“上規模”問題有所梳理和思考。
何為“規上企業”
所謂“上規模”,指企業經營達到一定標準。
因國民經濟統計的需要,國家統計局對于企業經營規模的標準是有明確規定的。而且,這個規定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水平不斷調整。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標準是《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
在經濟統計中,經常可見“規模以上”企業的表述(俗稱為“規上企業”)。所謂“規上企業”。指經營規模達到中型標準以上的企業。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水平,可以從“規上企業”的數量及其經營指標做出判斷。
服務業的“規上企業”
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將國民經濟分為15個行業門類以及社會工作行業大類,分別制定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標準。這些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企業的營業收入、從業人員或資產總額,是劃分大中小微型企業的主要指標。多數行業只考察營業收入和從業人員2項指標。建筑業、租賃業考察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指標。
會展業“規上企業”的標準
會展業屬于商務服務業。
商業服務業多為勞動密集型企業,考察規模看從業人數。
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會展業“規上企業”的標準是:年營業收入達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或年末從業人員達50人以上。兩者居其一,便是“規上企業”。如年末從業人員在100-300人之間,為中型企業;達到或超過300人,為大型企業。
會展企業“上規模”的思考
會展企業“上規模”的門檻,無論是年營業收入達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還是年末從業人員達50人以上,看起來似乎不高。
但細想,50人并非低門檻。
按二線會展城市的消費水平測算:首先,年人員薪資總額至少在600萬元(含社保費)以上;其次,辦公室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年租金成本按中檔水平一般在20萬元左右;辦公設施及日常費用按30萬元。這3項成本總計達650萬元。這還只是經營公司的“剛性”成本,如加上做項目的投入,企業運營總成本接近千萬元。
實證研究證明,目前中國大多數會展企業處于規模以下,即不是“規上企業”,而是小微型企業。
以武漢市數百家會展企業為例(預計在300家以上),從業人員達50人以上的不超過10家。其中,100-300人之間的只有2家(會展場館);沒有300人以上的企業。
從營業收入看,年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有27家(不完全統計)。其中,會展場館3家,會展主辦13家,展覽工程11家。而超過5000萬元的只有6家(其中,超過億元的4家)。如按營業收入劃分企業類型,年0.8-1.2億元為中型企業,1.2億元以上為大型企業。武漢市目前有4家大型會展企業。
就展覽主辦企業而言,如果每年只經營一個項目,且展覽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下(屬于小微型展覽),員工人數在15人左右,其年營業收入一般不可能超過1000萬元。
高質量地發展中國會展業,需要更多的會展企業“上規模”。
而會展企業如何“上規模”,如何做大做強做優,是眾多小微型企業必須面對的嚴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