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展辦發[2007]1號
各辦展相關單位,各專業展覽場館:
為貫徹落實中共大連市第十次代表大會的報告提出的:“有效整合會展場館資源,精心培育會展品牌”,貫徹落實大連市政府《關于印發“十一五”期間大連市會展業發展指導目錄的通知》,精心培育會展品牌,避免重復辦展、多頭辦展、無序惡性競爭,保護會展知識產權,培育會展龍頭企業,進一步優化我市會展發展環境,促進會展業的健康發展,經市政府領導同意,決定對我市品牌展會實行排期保護。
一、品牌展會的資格審定。品牌展會必須為《“十一五”期間大連市會展業發展指導目錄》中支持和鼓勵類展覽項目,并已在我市連續舉辦3屆以上,往屆展覽面積超過
二、根據以上條件的資格審定,以下11個展會為我市第一批品牌展會(按展期排序):
1、中國國際建筑裝飾材料(用品)展覽會
2、中國大連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暨大連國際工業博覽會
3、中國國際家具(出口)展覽會
4、中國國際木工機械展覽會
5、中國國際環境保護博覽會(雙年展)
6、中國國際軟件和信息服務交易會
7、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產品交易會
8、大連國際汽車工業展覽會
9、中國(大連)國際服裝紡織品博覽會
10、東亞國際旅游博覽會
11、中國大連國際海事展覽會(雙年展)
以上展會自2007年開始,在我市現有專業展館擁有排期的優先選擇權,并給予3年排期保護。品牌展會的組展單位應在上年末確定展會展期,并不斷提高市場化、專業化和國際化水平,整合資源,強化服務,做強做大。
三、品牌展會開幕當日的前后各3個月內,各專業展館不得同在名稱、內容等方面與其相同或類似的展會承辦單位簽訂租場合同。如有展覽項目的展期沖突,必須事先征得品牌展會主辦或承辦單位的書面同意,并報市展覽辦備案。
四、由于展會排期產生的爭議,當事人不能自行解決的,可提請大連市展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協調解決。
特此通知。
附件:大連市第一批品牌展會簡介
二00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