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8日,因涉嫌敲詐勒索,5名在北京國展的“展霸”在朝陽法院受審。檢察官用了3個小時,才宣讀完曾被展霸敲詐勒索過的展戶證詞。檢方指控,李彥啟等5名國展“展霸”涉嫌于去年3月至11月,向展戶們收取74萬元“保護費”,從中獲利37萬余元。
將展戶編組 抓鬮分地盤
18日,出庭受審的除李彥啟外,還有“軍師”趙君波,“打手”劉萌萌、綽號“陽光”的謝立明以及“組長”付水。
檢方指控,以李彥啟為首的“展霸”在新、老國展采用言語威脅、毆打等手段,對從事展具租賃的展戶強行索要“保護費”。
記者了解到,李彥啟去年四五月間,與趙君波相識并注冊成立北京藝派歐華展覽展示有限公司,趙君波為公司法人代表。其將所有展戶集中起來編為6個組,每組約10人左右,分派“展霸”或親信為“組長”。
每次展會前,各組以抓鬮方式劃分展區(qū),“組長”負責盯防展戶,一但發(fā)現(xiàn)有展戶攬“私活”,就立即報告“展霸”,處置手段包括勒索錢財或毆打。
利益分配方面,每組的展戶收入所得由“組長”全部收取,交給“展霸”做“保護費”,“展霸”再返還其中一半給展戶。
稱向展戶收錢是長期慣例
35歲的李彥啟作為第一被告人,被列為五名“展霸”之首。而對于靠租賃展具為生的眾展戶而言,“強子”的綽號要比李彥啟的本名響亮得多。
庭審時,李彥啟表示認罪,但同時稱沒有對任何人進行威脅、恐嚇,也沒有實施暴力,索要過“保護費”。李彥啟說,展戶們都是自愿和其簽合同,有些展戶給錢是為了疏通與國展保安的關(guān)系,以便可以帶展具進入展區(qū)。
“展戶們簽的合同,只有義務沒有權(quán)利。”對于李彥啟所稱與展戶簽合同,檢察官表示根本不能成立,而注冊公司也只是他們?yōu)樽屖杖?ldquo;保護費”合法化。
而趙君波在庭后表示,向展戶收錢是國展長期存在的“慣例”,之前他當展戶時,也要向“老大”交錢。
此案未當庭宣判。
展霸印象:“不交錢就把你們腿打斷”
在翻閱眾多展戶的證詞后,記者發(fā)現(xiàn),對于“展霸”,展戶們除了抱怨外,更多的是一種畏懼。
據(jù)展戶王生(化名)回憶,去年3月他在順義新國展給參展商送展具時,被“陽光”攔下,稱展館已被他們包了,并質(zhì)問誰讓送的展具。10分鐘后,“強子”乘一輛黑色轎車趕來,稱國展干活的人都必須跟著他,還說王生的家庭住址他已清楚,不跟他干后果自負。
展戶曉義(化名)說,“強子”給他們組的展戶開會時揚言,想繼續(xù)在國展就得跟著他們干,而且必須交錢。眾展戶的證言顯示,“強子”對他們常說的一句話是:不交錢,就把你們腿打斷。
“如果沒有他們,我們會過得更好。”一些展戶對“展霸”如此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