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省臨沂市商務局獲悉,為支持臨沂會展業發展,山東省臨沂市日前出臺《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對在臨沂市舉辦的展期2天以上且市外參展企業超過40%以上的展會給予專項獎勵,獎金最高可達20萬元。
辦法確定,對規模較大、規范運作、有一定影響力的商貿展覽活動,以及會展業宣傳推介、統計備案以及行業合作交流等重大會展項目進行重點扶持。對在臨沂市舉辦的展期2天以上(含2天)且市外參展企業超過40%以上的展會,給予主要承辦單位專項獎勵,獎金最高可達20萬元;對引進的省級以上巡回展覽項目,展位數達到500個以上的,按展位數量和級別給予主要引進單位5-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該辦法同時對會展資金的申報和撥付程序做了嚴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