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費新政對星級飯店業影響幾何
發布時間:2016-08-02 更新時間:2016-08-02 作者: 點擊次數:3833
有此一說
會議費新政對星級飯店業影響幾何
7月14日,財政部網站公布了財政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與2014版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相比,新版《管理辦法》有兩點內容值得關注。一是上調各類會議住宿費消費標準100元,即一類會議為500元/人/天,二類會議為400元/人/天,三四類會議為340元/人/天;二是取消了二、三、四類會議必須“在四星級(含四星)以下定點飯店召開”的規定。
國家旅游局《關于2016年第一季度全國星級飯店統計公報》載,四星級飯店平均房價為333.75元/間夜,低于三四類會議的住宿費標準,五星級飯店平均房價為635.63元/間夜。除北京、上海,其余城市的四星級飯店平均房價均低于500元/間夜。除北京、上海、廣東、浙江、江蘇等10個省市,大多數省(區、市)的五星級飯店平均房價低于500元/間夜,有的甚至低于400元/間夜。
對照新版《管理辦法》標準,全國大多數城市的多數四星級飯店可以接待一二類會議,相當一部分城市的五星級飯店也可以接待一二類會議,還有不少的四星級飯店甚至可以接待三四類會議。這對四五星級飯店無疑是個福音。
新版《管理辦法》根據近年來物價與勞動力成本上漲的背景,適時提高了各類會議住宿費標準,對緩解星級飯店的經營困難有一定作用。財政部視市場價格的變動而適時調整公務會議住宿費標準的做法值得肯定。
更加值得點贊的是,新版《管理辦法》取消了舊版關于公務會議必須“在四星級(含四星)以下定點飯店召開”的規定。雖然都是四星級飯店,但各地房價不同,地區價格差異甚大。比如,北京一些四星級飯店房價為600元/天,一些中小城市四星級飯店則有300元/天左右的。《管理辦法》的目的是控制公務會議支出,節省會議費用,如只以飯店星級為報銷條件,不管客房的實際價格,就不太合理了。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不愿申報五星級飯店、一些飯店主動降級或不要五星級的現象。
為此,有些地方大膽突破了這個不盡合理的規定,如山東省旅游局和飯店協會決定,面向包括五星在內的各類星級飯店進行招標,擇優選定公務會議定點飯店。這就既遵循了控制會務支出的原則,又使各類星級飯店都有公平競爭的資格,受到會議單位與星級飯店的認可。
全國星級飯店業至今仍未走出市場低迷期。今年第一季度全國星級飯店平均客房出租率僅為48.9%,其中一星級為46.2%、二星級為47.7%、三星級為47.1%、四星級為49.3%、五星級為52.8%。新版《管理辦法》對高星級飯店是“雪中送炭”,對低星級(主要是三星級飯店)卻是“雪上加霜”。許多公務會議客戶將會選擇四星、甚至五星級飯店,三星級飯店勢必會流失部分公務會議客戶。對三星級飯店而言,練好內功,從硬件軟件兩方面提高公務會議服務,是化危為機的不二選擇。
公務會議是一個不小的市場,公務會議服務外包的業務還會不斷增長。飯店要精細耕耘這個細分市場,用質優價實的服務培育客戶群體。從整體而言,新版《管理辦法》提高了公務住宿價格標準,對星級飯店經營有利。
對旅游飯店業而言,強化供給側結構調整,改變多年形成的供大于求的狀態,消化過剩的星級飯店業的存量資產,并引導新的社會資本理性進入飯店開發,因時、因地、因類型把控飯店增量資產的盲目擴張,尤其把控商務會議類飯店的新建,嚴控以旅宿設施為主的“大項目”建設,依然是“十三五”期間不可忽視的一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