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今年初以來,福州市國稅局查處了多起異地企業參加展銷會未進行稅務報驗登記的涉稅案件。目前,該局提醒,企業參加外縣(市)展銷會要到主管國稅機關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福州市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參加展銷的,應在參展前,持稅務登記證向注冊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簡稱《外管證》),證明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天;同時持稅務登記證和《外管證》到展銷地國稅機關報驗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