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退出展會了,主辦方憑啥扣押我的參展產品?”3月21日上午,從深圳來濟南參加“2009年第八屆國際公共安全產品及山東公安科技強警成果展覽會”的周先生撥打新聞110反映。
對此,主辦方上海會展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先生表示:“周某退了展會但仍在變相展覽產品,必須補交參展費,才能退產品。”
周先生說,他經營的是門禁產品生意,1個多月前,他從上海會展商貿有限公司提供的展位布局圖里,選中了一個靠近消防通道的展位,并交納了定金。“3月18日,我提前1天趕到現場布展,卻發現展位旁的通道沒有了,這勢必會影響觀展的人流量,所以我辦理了退展手續,沒想到價值2萬多元的參展產品卻被扣住!”
展會主辦方王先生說:“其實我們并未改變周某的展位,只是把展位旁邊的消防通道挪移了2米。周某提出退展要求后,我們破例在展會結束前就把參展費全額退給了他。但他‘人退貨不退’,竟把產品寄存在其他參展商的展位上變相展覽了一整天。按規定,他必須補交1500元的參展費,我們才可以把產品退還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