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日召開的濟南市會展行業重點企業座談會上獲悉,4類展覽會可參評重點品牌展覽會。參評成功的展會,還將獲得申請下一屆濟南市人民政府冠名主辦的資格。
濟南市商務局在近日召開的座談會上,公布了濟南市首個《品牌展覽會申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申報品牌展覽會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連續舉辦5屆以上,每場展覽會展位數量在1000個以上,且特裝率在30%以上的自辦地方性展覽會;有廣闊市場發展前景、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能夠對濟南市各類新興產業鏈的形成起到引領作用,展位數量在300個以上,且特裝率在20%以上的新題材展覽會;外省市和港澳臺地區來濟南舉辦的,展位數量在1000個以上,且特裝率在50%以上的各類專業展覽會;國字號和國際級會展機構在濟南舉辦的各類展覽會。同時,申報單位要有5年以上運營策劃展覽會企業歷史,企業內部有健全的招商、策劃、展場服務、財務管理部門和企業管理部門,并且沒有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處罰和各種違規違法不良行為記錄。
申報單位在展覽會舉辦前3個月向市展覽業協會提交“濟南市品牌展覽會申報評審報告”,市展覽業協會在收到申請資料的15個工作日內,對所申報展覽會進行前期評估確認后,以推薦報告的形式上報市商務局審查備案。市商務局委托市展覽業協會牽頭召集業內專家、參展商代表、專業性觀眾等不同群體,組成展覽會評估小組,采用規定考核項目打分和綜合評議相結合方法,在展覽會開幕期間進行現場評估,并于每年 11月底前將品牌展覽會名稱在市商務局網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再根據“優中選優”原則,由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本年度濟南市會展業專項資金重點扶持的展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