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05年嘉興國際會展中心的建成為標志,嘉興市會展業已經走過了6年多的歷程。6年來,嘉興展會的數量每年以20%以上的增幅遞增。然而同類型展會重復舉辦、只求人氣不求質量、“掛羊頭賣狗肉”等亂象也伴生著會展業的發展。日前,嘉興市出臺首個會展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結合目前嘉興會展業發展的實際,針對同類會展項目的前后間隔時間、同類小型展會的整合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同類展會年度不超過6次
目前我國會展經濟正處于蓬勃發展中,展會的數量也在快速增長,然而真正具有影響力的品牌展會、知名展會卻是少之又少,而且重復辦展在其中占了相當大的比重。不少同行業的展會,個性化不突出,雷同度較高,有時連展會的參展商也是“熟面孔”。
市會議展覽協會負責人丁偉民告訴記者,目前嘉興展會也存在規模小、同類型展會多的情況,“像嘉興比較多的就是家裝展覽,去年家裝展就有6個,既有展覽公司承辦的展會,也有媒體等單位承辦的展會。”他認為同類展會重復舉辦,一方面規模小難以形成品牌效應,另一方面對會展中心在辦展時間和場地方面都是一大考驗。
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嘉興市將成立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局組成的會展項目聯合管理評估小組,由會展項目聯合管理評估小組對市級會展項目的展前申報、展中現場、展后績效等進行評估。其中展前開展申報評估就是為了提高我市展會質量,培育高質量、有成長潛力的展會。
市會議展覽協會將根據全市的展會申報情況,進行項目、時間、規模的綜合分析、協調,原則上規定同類型展會項目前后相隔要達到2個月時間,年度內不重復舉辦6次以上。同時小型展會要服從于大型展會,對于規模較小的展會要進行整合,對于可行性不強的展會要進一步進行研究篩選。
堅決拒絕無關主題參展商
在現有的會展形勢下,糾紛案件時有發生。曾有參展商和舉辦單位只通過口頭協議約定攤位費,展銷兩天后,參展商發現生意冷淡、無利可圖,便認為展銷會舉辦單位事先沒有如實告知當地情況,與原先承諾有差距,要求退回攤位費,因而產生糾紛。
根據出臺的管理辦法,凡是納入全市會展計劃的展會項目,在正式舉辦前5天,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會展項目聯合管理評估小組,由管理評估小組對展會的參展單位、展會面積、標攤數量、組織質量等進行實況記錄。比如,參展單位按實際出席數量計算,展會面積按照實際承租面積不低于攤位面積的2倍計算,攤位數量按每個9平方米計算,特裝展位按實際展覽面積折合為9平方米的標攤計算。
名為汽車展,實際卻有食品攤位、服裝攤位,對于這樣“掛羊頭賣狗肉”的展會,丁偉民表示,將對參展企業進行嚴格審核,對于不符合展會主題的參展單位不予計入,“比如說車展有汽車維修企業參展,這個可以歸為關聯行業,不相干的我們將勸其退出展覽,以保證展會質量。”
而對于列入年度會展計劃和特批的會展項目,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將由市級三產資金給予補助獎勵。為了進一步提高三產資金的引導作用,市里將對年度會展項目實行分類扶持補助。對年度會展計劃進行分類,分重點會展、一般會展和創新會展三類,采用重點會展重點扶持,一般會展一般扶持,創新性、前瞻性會展特別扶持的分類扶持補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