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一段時期以來,中國企業在境外展會上常被視為重點“調查對象”,甚至有的全球知名企業雇傭專利管理公司在展會現場對中國參展企業進行篩查,一旦發現有抄襲或仿冒展品,便向當地法院申請臨時禁令保護,迅速將中國企業的展臺封掉,并限制其繼續展出。
正因如此,中國企業曾一時“名聲大震”。2007年,在漢諾威消費電子、信息及通信博覽會(CeBIT)上,多家中國企業的MP3產品被查抄。
而近年來,中國企業開始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并在境外展會現場上演維權“秀”。
近期,國內外媒體關于中國的展會侵權報道明顯減少。盡管中國企業出境參展頻率增加,但是侵權現象卻很少發生。
德國海關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2012年德國法蘭克福國際紙制品、辦公用品展覽會和2012年德國法蘭克福國際圣誕禮品展覽會的侵權事件數量下降了40%,降幅明顯。
長期組織出境展的北方國際展覽有限公司林立在接受《中國貿易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境外展中,中國企業的侵權行為盡管還有,但已明顯減少了。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博士、合伙人律師喬文豹認為,這是非常好的信號,表明中國企業已非常清楚侵權將會導致什么后果。
隨著參加海內外知名展會頻率的增加、法律意識的提高、自身實力的增強,中國企業也慢慢學會了使用法律武器維權。
維權意識提升
上海華東師范大學會展學院顧問、兼職教授施振中在接受《中國貿易報》記者專訪時表示,隨著會展經濟的發展,大型國際展會成為中國對外貿易交流、展示國家創新技術的平臺,也成為急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領域。
2010年,隨著上海世博會的舉辦和上海虹橋國家會展項目的動工,上海會展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這些都給了律師們一個信號,會展業的發展需要法律支撐。
喬文豹曾多次進駐德國知名品牌展會現場,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據他介紹,與中國展會組委會在展會現場設立知識產權辦公室不同,德國展會只是在展會組委會服務臺開展法律咨詢,律師作為受聘方,與組委會的人員一起工作。
“因為意識到了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1997年,中國國際紡織面料及輔料博覽會(以下簡稱面料展)在展會現場設立了知識產權辦公室。”中國貿促會紡織行業分會高級法務經理劉耀中告訴《中國貿易報》記者,近年來,每屆面料展,參展企業必須要與組委會簽署“知識產權承諾書”,否則將沒有參展資格。
據了解,1998年至2000年舉辦的多屆中國國際紡織機械展覽會(以下簡稱紡機展)上,國外企業投訴國內企業侵權的案例較多。由于當時紡機展現場尚未設立知識產權辦公室,境外參展企業投訴中國企業,不是到中國知識產權局而是到該國駐華大使館,給中國的形象造成了損害。自2004年起,紡機展現場設立知識產權辦公室,與此同時境外企業投訴現象也減少了。
利用法律武器維權
近年來,一些蜚聲國際的中國企業常常成為境外展會上的明星參展商。對此,喬文豹提醒說,不是只有海外企業的權利重要,中國企業的國際聲譽一樣重要。到海外參展,一旦遇到侵權問題,要學會使用法律武器。
據喬文豹介紹,在德國,有關知識產權法特別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方面的臨時禁令經常被使用。作為一種特殊的程序,臨時禁令的頒發目的是為了提供有效及時的法律保護,以免申請人的損失因決定拖延而無法彌補。
喬文豹強調,由于臨時禁令程序很簡單,僅根據申請人一面之辭就可頒發。因此,德國展會通常會采取臨時禁止措施。一旦執行了臨時禁令,展品將被禁止繼續展出。他表示,在德國參展,企業一旦收到臨時禁令,就處在了被動位置。不過,企業可以提前做好準備。比如,展前,與律師進行溝通,做好展品證書的資料整理,了解同行信息、知識產權保護情況,掌握應急聯系方式;展會期間,留意并防止對方取證,如意外情況發生,第一時間尋求律師的協助。此外,參展企業應該了解當地的法律常識。比如,根據德國法律,可以通過反制的手段,讓對方無法獲取證據。
喬文豹介紹說,目前,就連德國也沒有針對會展行業的法律,展會一旦發生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會依照相關法律處理。而中國企業應該通過法律手段獲得有效救濟。
在國際會展界,臨時禁令被稱為是“毫無成本的大棒”,有時,一個大型展會可能會出現幾十份的臨時禁令。
一直“堅守”海外市場的浙江金華斯立特健身用品有限公司,了解國際品牌企業,善于使用知識產權保護自身利益。據其有關負責人鄭時良介紹,他們不會輕易仿制他人產品,更不會輕易展售仿制產品。
為了保護知識產權,上海尚體體育發展有限公司就設有專職部門負責處理知識產權侵權事件。據其品牌經理蔣志龍介紹,目前公司擁有多項專利產品,不擔心被別人仿制。
劉耀中介紹說,近年來,中國本土企業開始利用知識產權相關法律保護自己的專利產品,并且正在形成一種維權趨勢。服務維權急需跟進
上海首批通過考試獲得會展策劃師資格的施振中表示,展會上,展品容易被侵權,所以,展會期間的知識產權保護幾乎都是針對展品的。而事實上,展會服務也需維權。
施振中以屬于展會服務內容的展臺搭建為例介紹說,有的搭建公司承接了某個展會的多個展臺設計業務,由于時間緊,展臺設計難免有雷同或抄襲現象發生。而展會組委會為了展會聲譽及展會期間不發生意外,與法律機構合作,在展會現場設立知識產權辦公室,或者是聘請法律顧問,只為參展企業提供維權服務。而很少有搭建展臺類企業聘請法律顧問,為展會服務提供維權幫助。
施振中認為,會展業作為服務業,有其特殊性,服務范圍比較龐雜,涉及多個領域。如果只是強調展品的知識產權保護,有些不完整。也就是說,知識產權保護應該覆蓋到展會的每一個環節。近期,展會主題侵權事件盡管逐漸減少,但仍時有發生,這些都應歸入法律服務的范疇。
曾經受到展會主題被侵權困擾的中國演藝設備技術協會理事長朱新村介紹說,隨著中國國際專業音響·燈光·樂器及技術展覽會(以下簡稱音響技術展)品牌影響力的擴大,發生了某機構對音響技術展侵權問題。為了保護自身的權益,中國演藝設備技術協會利用法律武器解決了這起展會主題的侵權事件。
林立認為,中國企業想融入國際市場,必須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展會主管部門也應該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2011年12月,商務部印發了《關于“十二五”期間促進會展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研究制定促進會展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扶持發展會展業公共服務平臺。這是中國會展行業的第一個中長期指導性文件。
《意見》強調,要研究制定促進會展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扶持發展會展業公共服務平臺。要強化會展業知識產權保護,加強人才培養和理論研究。要充分發揮現有行業中介組織“服務、協調、自律”作用,積極推動成立全國性會展業中介組織。
《意見》要求,各地會展業務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和產業特點等,制定符合本地會展業實際的發展規劃,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明確職責、落實任務,出臺政策措施,提供保障與服務,促進當地會展業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