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交易展示(銷)會有關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規定項目未取得合法手續不得參與房展。《規定》有效期自2012年9月11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止。石家莊市住房管理部門將依法對展會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及時予以查處。
按照要求,凡在石家莊市籌辦房地產交易展示(銷)會的單位,應持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向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備案。主辦單位應在展示(銷)會開幕15日以前,將參展企業名單及資質情況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主管部門審核,同時提供參展項目的文件資料。未經審核的企業和項目不得參展。
參展企業應在展臺前將企業資質、參展項目審批文件等內容予以明示,對未按照要求明示或展示虛假內容的企業,主辦單位應予以撤展處理,否則須承擔連帶責任。《規定》還明確,參展企業在進行企業形象展示時,不得展示未取得合法手續的項目信息。
針對這一規定,業內人士稱,石家莊市住房管理部門嚴管房展活動,將有效“堵住”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房產項目借勢銷售的渠道。未來老百姓在房展上買房置業將更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