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非旅游景點不去、非豪華套間不住,到頻頻赴世界各地“越洋開會”;從會務費有提成、會議費有“返現(xiàn)”,到慶典出場有紅包、論壇講話有“稿費”……極具隱蔽性的“會議腐敗”近年來愈演愈烈,為百姓詬病。
財政部等三部門23日公布修訂后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其中針對會議費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從預算審批、報銷審核、公示報告等方面作出具體規(guī)定。
三道“閘門”能否卡住“會議腐敗”?如何從源頭上遏制行政腐敗的空間?
“閘門”一:預算審批防會議費“爆表”
今年6月,審計署公布了57個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審計發(fā)現(xiàn),半數(shù)以上中央部門單位都存在計劃外召開會議的問題,有的一年計劃外召開的會議數(shù)量高達200多個。
此外,半數(shù)以上部門單位都存在超定額標準列支會議費的問題,以及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fā)展、財政收入的增加,會議不是少了而是多了,會議的花費不是減少了而是增加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
為加強會議費管理,此次出臺的《辦法》進一步強化會議年度計劃和審批管理制度,規(guī)定所有會議必須納入單位的年度會議計劃,并進一步明確了各類會議的報批程序和審批制度。
尤為突出的是,《辦法》明確要求,會議費應納入部門預算,并單獨列示。會議費預算要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zhí)行中不得突破。
“我們以前只在部門決算中公布會議費,沒能把預算經費落實到具體的每一次會議上,在給定的辦公經費里,是用于辦公還是會務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現(xiàn)在要求預算中將會議費單獨列示,有助于從源頭上卡住會議費超支現(xiàn)象。”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胡怡建說。
“閘門”二:嚴格報銷審核防堵會議費造假
一個內部人事干部會議,短短3天揮霍304萬元、人均耗資2.4萬元;一場學術研討會,45名與會人員,所謂的研討只進行一天,其余4天時間則是在越南芒街、河內等地游山玩水……
“現(xiàn)在很多會議經費都有亂用的情況,發(fā)票項目和實際用途不一致,很難控制。”胡怡建說。
針對這些現(xiàn)象,《辦法》明確,會議費報銷時必須附上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單、定點飯店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jù)、電子結算單等憑證,并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
“可以預見,今后會議費的報銷流程將更加嚴格。”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說,報銷時提供多種憑證,可以限制會議超規(guī)模運作;使用公務卡結算,資金往來將有賬可查,無從作假。當然,如果飯店等承辦單位協(xié)同作假,一旦發(fā)現(xiàn),財政部等部門將按照規(guī)定取消其定點資格,嚴懲不貸。
“閘門”三:公示報告增加會議費透明度
與此前的管理辦法不同,此次出臺的《辦法》新增“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一章。明確提出,要建立會議費公示制度和會議年度報告制度,各單位應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shù)、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向社會公開。
同時,《辦法》要求,一級預算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將本級和下屬預算單位上年度會議計劃和執(zhí)行情況,包括會議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shù)、工作人員數(shù)、經費開支及列支渠道等,匯總后報財政部。財政部對各單位報送的會議年度報告進行匯總分析。
“如果會議費用報銷能夠公示,或者至少有相關部門逐項審核,約束作用應該會很大。”胡怡建認為,公示制度有助于增加透明度,加強社會監(jiān)督,對相關單位形成更強的輿論和社會壓力。
竹立家認為,在加強輿論監(jiān)督的同時,要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嚴懲,讓官員真正重視起來,不敢越過紅線,這樣才能保證辦法實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