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盤點會展經濟,媒體推出眾多十大:十大新聞、十大新聞人物、十大會展事件,等等,于是,中國貿易報記者觸發了給交易會、洽談會成交額排名的念頭,經過不懈的努力,不斷的搜索、換算、比對,列出了2006年中國交易會、洽談會大排行(成交額)。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等十一個交易會、洽談會和展覽會榜上有名。
仔細分析一下入選排行榜的十一個展會,我們發現,它們大多屬于政府主導型展會,政府在其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政府倡導、支持,甚至投入資金或直接參與組織,為了考評政府工作業績和政府資金使用的效益,必須對政府主導性展會進行量化評估。于是,成交額順理成章地成為政府主導性展會的主要衡量指標。應當承認,進入排行榜的這些展會經過多年的打造,在打破封鎖,擴大出口;促進合作,引資引商;搞活經濟,活躍市場;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成效顯著,發揮了極為積極的作用,達到了政府倡辦這些活動的初衷和目的。
展會集展覽展示、成果推介和交流交易于一體。交易是展會的功能之一,但不是唯一。衡量展會有多重標準,成交額只是其中一個指標。對于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化和專業化展會來說,其在行業內的地位,其對行業發展的影響,業內龍頭企業認知的程度,其展出產品技術的先進性水平,比起所謂的成交額來說,恐怕更為重要。筆者認為,我們可以用成交多少來說明展會的得失成敗和功效,但我們應當實事求是地分析和看待展會的成交效應,不要過分夸大,或過分強調展會的成交效應。展會搭建了一個交流交易的平臺,交易各方將在不同時段或不同區間談成的交易拿到展會簽約成交,也是展會題中應有之意;但如果過分強調,刻意追求展會成交額,在展會成交指標上盲目攀比,成交指標成為展會組織者的心理負擔和工作壓力,為完成所謂的成交指標而想方設法,嘔心瀝血,進而忽略了展會其他功能的發揮,這就有些得不償失了。
筆者認為,展會性質不同,其活動內容安排不同,交易成果的性質就不同;展會組織者不同,統計口徑不同,統計結果就會有不小的差異;所有這些都決定了展會與展會之間的成交指標本身具有相當的不可比性;而且,大型商品交易、巨額項目投資、技術成果轉讓不太可能在一次展會期間洽商成功。所以,我們沒有必要進行展會成交額度排名,沒有必要倡導展會成交指標攀比,應當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展會的服務上,不斷提高展會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加快展會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進程,促進中國會展經濟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