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從會展行業的新聞媒體上看到一則新聞報道,報道指出美國聯邦執法工作人員1月7日中午在拉斯維加斯消費電子展(以下簡稱“CES”)上查抄了一家中國常州公司的展位,并且以涉嫌侵犯專利為由沒收了該公司展出的獨輪電子滑板樣品和宣傳資料等物品。報道還指出,據中國參展企業反映,本屆消費電子展中有至少20余家中國企業因涉嫌違規參展,受到主辦方處罰。
據筆者了解,這家因侵犯專利被查封的中國企業為常州市菲思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其展出的獨輪電子滑板被美國Future Motion公司指控侵犯專利。Future Motion在2015年12月曾發布信函給常州菲思特,要求其將侵權產品下架,但未得到回復。在CES開展前,Future Motion要求菲斯特不要參展,同樣被無視,于是Future Motion 向法官提出讓常州菲思特公司停止展出這款產品的請求。其實這并非第一起案例,在上一屆CES展會現場,一家深圳公司涉嫌展出的60美元的山寨蘋果手表也遭到投訴,之后該公司的相關產品也被撤下。參展企業通過在參展過程中因專利侵權、注冊參展公司名不符等違規行為而被查事件,折射出的中國企業專利意識薄弱、參展經驗不足、國外產權法認識不足等問題也值得我們深思。然而,我們不得不承認,國內對于知識產權的認識還不清晰,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也有待提高。國內展會上各類電子、圖書、日用等產品的山寨貨、盜版產品并不少見,就連外觀上抄襲的無以復加的劣質產品也能光明正大地出現在展會上,人們對于山寨、盜版產品的出現似乎已經形成了習慣!
筆者從工商局工作人員那里了解到,以前我國對于展會曾有專門的監管規定,要求參展商都要到工商部門備案,但是這項規定現在已經廢止,參展商在無需備案的情況下,假冒偽劣的情況就多了起來。再者,現在國內的一些展館為了獲利,招商邀請函滿天飛,不論什么單位,好像只要掏了錢,都可以進場展銷,這也讓一些假冒偽劣商品堂而皇之地進了商品展銷會,讓人有一種展會主辦方對這些山寨、盜版參展企業存在著縱容的錯覺。這些情況的發生,不僅對正規的參展商產生不良的影響,對于整個會展行業的發展也有著消極作用。
為什么會導致山寨、盜版產品橫行?和國外相比較,我國在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處罰力度不夠、評判標準模糊。筆者了解到,在針對產品外觀設計抄襲的指控,只要對方指出兩者在設計細節、用材等方面的5處差異,這個指控就不會成立,即使指控成立,在侵權的處罰金額上,僅僅數千至上萬元的罰款,這對于知識產權保護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當然,這些跡象也造成了我國許多廠商專利意識薄弱,以至于他們到國外后就蒙圈了。不久前,筆者和國內一家有著多年參加境外展的企業負責人就中國企業到國外參展需要注意的問題進行了探討,他指出,在國外參展有兩點是需要重點注意,一個是產品的品質和品種需要適應當地的需求,另一點就是產品知識產權,做好這兩點的同時,也樹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加了和國外企業合作的機會。
在本次的CES展會上,中國廠商因涉嫌違規參展被查事件并不是第一例,也不會是最后一例。中國會展經濟以超乎常規的速度快速發展著,不論是展會的舉辦數量、各地區的場館數量、面積,還是經濟騰飛,一躍成為全球會展大國,但是在這多和快的背后,薄弱的專利意識、被漠視的市場規則等問題都成為中國會展業發展成會展強國進階過程中一個致命短板。
除了上述的現象外,展會市場還存在著以下幾點“亂象”一直擾亂著我國的會展市場。比如不少展會存在虛假設展的現象,我國現在展會數量極其豐富,質量卻是參差不齊,這也導致有一些缺乏影響力的展會對自己夸大宣傳,騙取參展商展位費的情況時有發生,而這些情況又會引發一系列群體性事件,目前我國會展行業雖有相應的審批制度,但大多卻是只批不“審”,只要拉的到關系,拉的到資源,就能夠舉辦展會,導致多地展會都出現了組織混亂、參展商魚龍混雜等各種亂象。再舉個例子,一些展會主辦方為了把展會場面顯得熱鬧、人氣高,邀請一些國內外網絡紅人、話題人物,在展會上靠現場叫賣、低俗表演來吸引觀眾,攢人氣,這種低俗之風蔓延,嚴重擾亂了會展經濟秩序、損害展會品牌形象。此外,場館“霸王”條款、變相攤派贊助企業等都是我國會展業目前的毒瘤。
希望隨著國務院首次全面系統地提出展覽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主要任務,能夠 “鐵帚”除亂象,讓我們的展會能夠經的起“撕”,也能變得更n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