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涉外投資步伐正在逐年加快。近年來中國對企業境外投資稅收政策的調整,與相關國家締結的稅收協定以及稅務部門提供的服務為中國企業“走出去”帶來了利好消息。5月16日~17日由中國貿促會經濟信息部和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共同承辦的“中國企業跨國投資研討會”在京舉辦,會上,國家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了國家支持企業“走出去”的新政策、新措施。
政府將從多方面對鼓勵類境外投資給予支持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曉強指出,中國企業的境外投資,希望能夠重點投向有利于緩解經濟發展瓶頸的境外資源領域;能夠帶動國內產品、設備和技術等出口和勞務輸出;能夠通過境外投資學習國際的先進技術、管理經驗等。國家鼓勵中國的優勢企業到境外從事貿易分銷、銀行、電子信息、物流航運等業務。
對鼓勵類的境外投資,在符合WTO原則的前提下,中國政府有關機構將從外匯、稅收、海關、信貸、保險以及多雙邊合作等多個方面給予相應的支持。中國政府要求中國企業在對外投資中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國際通行規則,嚴格遵守投資所在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也鼓勵企業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同時按照中國投資對象國以及中國締結和參加的國際條約禁止投資相關產業的規定,嚴格履行相關義務。
張曉強說,在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過程當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中國企業的對外投資經驗不足,水平不太高;中國對外投資累計規模僅為世界外商投資總規模的1%;為外商對華投資累計規模的約1/10。對于這些問題,中國政府將加強政策引導,統籌協調,規范境外投資的秩序。
詳解企業“走出去”三大利好消息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力表示,近年來中國對企業境外投資稅收政策的調整,與相關國家締結的稅收協定以及稅務部門提供的服務,為中國企業“走出去”
帶來了利好消息。王力介紹說,中國企業境外投資遇到的稅收政策問題主要集中在所得稅和進出口稅兩方面。在所得稅方面,我國最近實施了境外所得計征所得稅的暫行辦法,對企業境外投資所得的確認、境外已納稅款和減免稅的處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一系列政策問題給予了明確。在企業境外投資所得的確認方面,允許企業境外業務之間的盈虧可以互相彌補;在企業已納稅款的處理方面,允許企業可以在其就境外所得繳納國內所得稅時按照適當的方式予以抵扣;在企業境外所獲減免稅的處理方面,允許企業按稅收協定的規定,視同在國外已納稅款進行;在企業境外投資的風險防范方面,對企業因自然災害,政治動亂等不可抗力而造成重大損失的,允許企業享受減征或免征一年所得稅的優惠。這些政策措施體現了對企業境外投資的鼓勵與支持。
王力表示,中國企業如果遇到與境外投資相關的涉稅事宜,稅務總局將努力提供幫助。2005年,國家稅務總局專門下發了《中國經營和國營稅率相互協商程序的暫行辦法》,在與我國簽訂稅收協定的國家投資的企業,如果認為締約國所采取的措施已經或將會導致不符合這些協定所規定的征稅行為,可以向國家稅務總局提出申請,由總局與締約國啟動雙邊磋商機制。近幾年,通過上述機制,稅務部門已成功解決多起我國企業在境外的稅務糾紛,為企業挽回了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