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函[2001]72號
頒布時間:2001年12月18日
貿促會、外交部、財政部、外經貿部:
貿促會《關于加強管理我國參加國際展覽局和世界博覽會工作的請示》(貿促展計[2001]56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批準,現就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一、同意由貿促會代表我國參加國際展覽局工作,并負責我國參加國際展覽局和世界博覽會相關事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涉及重大事項,由貿促會商外交部、外經貿部、財政部等部門后報國務院。
二、為加強對參加世界博覽會的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參加或申辦由國際展覽局批準的世界博覽會,一律由貿促會會同外交部、外經貿部、財政部等部門研究提出意見報國務院審批。
三、貿促會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并注意了解、掌握國際展覽局和世界博覽會的動態,及時通報有關信息,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我國參加國際展覽局和世界博覽會的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00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