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會展微信公眾號內容生產的問題前,為避免歧義,我們需要對“內容”和“內容生產”予以定義:
本文所講的“內容”,指會展主辦方為進行展會項目的營銷,在展會項目微信公眾號上所刊載的文字、圖片或視頻。
本文所講的“內容生產”,系媒體經營的術語,指媒體為其刊載的內容所進行的采訪、撰寫、拍攝、編輯、排版等業務工作。
關于會展微信公眾號的內容生產,我認為可分為三個層次來具體討論:
首先看,內容的分類。
從展會營銷角度,其微信公眾號的內容,一般分為“常規內容”和“時新內容”兩大類。
【常規內容】可細分為:
1、主辦方介紹
2、展會邀請函
3、展位圖
4、展會回顧
5、本屆配套活動
6、本屆服務指南
7、本屆特別介紹
8、其他
【時新內容】則可分為:新聞性內容和趣味性內容兩種。
新聞性內容,一般包括:
1、行業動態(指展會主題所關聯行業的動態):
(如主題為機床的展會,其行業動態起碼包括三個層次:一是工業經濟動態;二是機械裝備制造業動態;三是機床行業動態)
2、本屆展會進展情況:
3、展商/展品推介;
趣味性內容,一般指非展會的內容。主要包括:
1、政策性內容
指與時事政治、宏觀經濟有關的內容;
2、知識性內容
有關人生哲理、從業技能、舉辦地風光等內容;
3、民俗性內容
如節令祈福、幽默段子等內容。
其次看,內容生產的方法。
展會項目微信公眾號內容生產的方法,一般分為“原創內容”和“轉載內容”兩種。
【原創內容】 指刊登的內容由展會主辦方自行創作;
【轉載內容】 指是刊登的內容源自他人,即并非由展會主辦方自行創作 。
從知識產權上講,原創內容擁有產權,轉載內容不擁有產權。
結合展會項目微信公眾號的內容分類,普遍的情況是:
“常規內容” 的生產,基本由主辦方原創。
如:主辦方介紹 /展會邀請函 /展位圖 /展會回顧 /本屆配套活動 /本屆服務指南 /本屆特別介紹,等等。這些內容,不可能通過轉載解 決,只能是主辦方原創。
“時新內容”的生產,往往需要原創與轉載相結合。
其中的新聞性內容,一部分需要原創,如本屆展會進展的情況、展商、展品的推介等;而行業動態,一般是轉載為主,原創為輔。
在“時新內容”中的趣味性內容,基本依靠轉載。比如,有關人生哲理、從業技能、舉辦地風光等知識性內容,節令祈福、幽默段子等民俗性內容,展會主辦方一般不會自行原創,而是通過搜集或篩選相關資料,或者采用他人生產的相關內容,經過必要的編輯予以轉載。
其三看,內容生產的技術。
微信的內容生產,離不開技術,或者說是技能。
以我的認識,微信公眾號內容生產的技術主要表現在三方面:
一是,文本寫作;
二是,標題錘煉;
三是,編排和配圖。
綜上所述,會展項目微信公眾號的內容生產,要從兩方面提升認識:
一是, 堅持“內容為王”的原則 。
會展項目微信公眾號是媒體。做媒體就要生產內容。不能生產內容的媒體,就沒有存在的價值。
只有生產出適合受眾的內容,并贏得受眾的關注和喜愛,才能產生營銷作用。因此,堅持“內容為王“,是會展項目微信公眾號發揮影響力的必然選擇。
二是, 抓住適合手機閱讀的特點。
會展項目微信公眾號生產的大部分內容,原則上都可以和主辦方的其他自媒體共享,即和網站、博客、微博、電子簡報、會刊會報共享。但微信是移動終端的產物,其內容應適合手機閱讀。因此,文章不能太長,標題必須醒目,圖片應該炫酷,編排需要靈動。
換成網絡語言,就是方便碎片化閱讀,圍繞抓眼球,做標題黨、圖片黨、美編黨和技術黨。
H5的開發應用,就是技術黨的表現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