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脫鉤進行時 展會增量可期
發布時間:2016-07-05 更新時間:2016-07-05 作者: 點擊次數:5847
6月22日,民政部網站發布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關于公布2016年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名單(第二批)的通知》,公布了2016年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名單(第二批),共144家全國性的行業社團與行政機關脫鉤。
292家全國性協會商會已脫鉤
2015年11月24日,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簡稱“聯合工作組”)下發《關于公布2015年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名的通知》,148家全國性社團與行政機關脫鉤,其中有我們熟悉的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交通運輸協會、中國百貨業協會、中國連鎖經營協會、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等知名社團。
這個“聯合工作組”大有來頭。2015年7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根據這一《方案》,國家發改委、民政部會同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資委等部委成立聯合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該方案,推進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工作。聯合工作組由國務院領導同志牽頭,各地建立相應領導機制和工作組,制定本地區脫鉤方案,負責推進本地區脫鉤工作。
昨天脫鉤的144家行業協會商會中,有大名鼎鼎的中國房地產協會、中國農業展覽協會、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家具協會、中國衡器協會、中國樂器協會等。這些全國性的社團主辦的展覽和會議大多影響力較大、檔次高,有的展覽規模甚至是亞洲第一。
至此,兩批共292家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
社團脫鉤潮即將來襲
“脫鉤”分為兩個層次。一個是全國性的社團,一個是地方社團。
根據中辦、國辦的《方案》,2015年下半年開始第一批試點,2016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2017年在更大范圍試點,通過試點完善相應的體制機制后全面推開。各試點單位要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試點,由聯合工作組對試點成效進行評估并認真總結經驗,完善配套政策。
由此可以預期,明年將有一大波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
按照《方案》,地方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由各省(區、市)工作組負責。各省(區、市)同步開展本地區脫鉤試點工作,首先選擇幾個省一級協會開展試點,試點方案報經民政部核準、聯合工作組批復后實施。各地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試點和評估。可以預見,各省(區、市)馬上就會公布當地的行業商會協會的脫鉤名單,然后再往下推到地級市。
脫鉤后的展會項目增量可期
脫鉤后,因為展會傳承的問題,尤其是那些歷史悠久、具有知名度、品牌和規模的展覽、會議,不會因為與行政機關脫鉤而產生意外,絕大多數會議和展覽將繼續由原來的協會商會主辦。
同時,社團脫鉤也為其主辦展覽和會議的發展,帶來了很大的想象空間。比如,就數量而言,有的社團會議、培訓數量可能增加,而有的社團可能會縮減質量不高的會議項目;就展覽和會議規模而言,社團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就流動性(選擇目的地城市)和具體的舉辦地點而言,同樣增加了更多可能性;就規格而言,邀請部委領導參加的展覽開幕剪彩和大會開幕式,將來極可能從簡,甚至取消領導巡館、領導主旨發言等環節;就花費而言,根據不同展會情況,既有可能消減預算,也有可能增加花費;而對供應商的選擇,同樣存在變數,如此種種。
對于那些有實力的全國性社團來說,他們將迎來更多的機遇,可能自己獨立主辦展覽、會議,或者自己發起、創立新的展覽和會議,而不再像以前那樣掛名、發紅頭文、收取一定的費用。展覽和會議的數量、頻次、規模、會期、人均消費的增加,都意味著會展活動的增量。
正所謂有人歡喜有人愁。相應地各地博覽局/會展辦、會議中心/會展中心/會議型酒店、展覽承辦/會議承辦(PCO和DMC)等服務商也各自將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需要對新的改變作出應對。
在中辦、國辦的《方案》中,還有一條重要的規定,那就是自2018年起,取消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在此之前,保留原有財政撥款經費渠道不變。為鼓勵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加快與行政機關脫鉤,過渡期內根據脫鉤年份,財政直接撥款額度逐年遞減。地方性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撥款過渡期和過渡辦法,由各地自行確定,但過渡期不得超過2017年底。一部分社團失去了財政撥款,自然會轉向市場化,比如會議中附帶展覽展示以增加收入,向地方博覽局、會展辦積極尋求獎勵補貼,地方博覽局就有了動力吸引、招徠展會。
社團主辦的展覽和會議的質量將得到提高嗎?這是必然的,但需要時間。獨立后的社團需要自己覓食、向會員提供高質量的服務,社團需要真正重視自身的運營和治理,由此我們有理由相信行業協會商會將會努力提高辦會、辦展的技巧和質量。因此,社團脫鉤后,我們可期的不僅是展覽會議的增量,更是市場化背景下,展覽會議質量的整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