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獲批!
發布時間:2017-03-29 更新時間:2017-03-29 作者: 點擊次數:3844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同意建立四川省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川辦函〔2017〕45號
商務廳:
你廳《關于建立四川省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川商〔2016〕150號)收悉。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商務廳牽頭的四川省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四川省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聯席會議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10日
附件:四川省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聯席會議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2號)精神,加強部門間有關工作的統籌協調,推動我省展覽業做大做強,更好地發揮其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中的積極作用,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建立四川省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統籌協調和深入推進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主要工作,促進展覽業向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發展;加強展覽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訂和實施;推進部門信息共享、網上互聯審批和備案;加快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明確部門監管職責和內容,建立起涵蓋展覽安全保障、交通組織、氛圍營造、宣傳營銷、醫療救援、食品衛生、能源保障、展品通關等的公共服務體系,并重點加強安全、知識產權、假冒偽劣、虛假宣傳等方面的監管;落實財稅、金融保險等方面政策,優化展覽業布局,提高便利化水平;發揮中介組織作用,推動展覽業創新發展;按分級和屬地化原則,對各地、各部門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工作進行指導、督查和總結;完成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科技廳、公安廳、財政廳、環境保護廳、農業廳、林業廳、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省外事僑務辦、省臺辦、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統計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投資促進局、四川博覽局、省貿促會、省法制辦、省國稅局、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28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商務廳為聯席會議牽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聯席會議由商務廳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商務廳,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1次全體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在召開全體會議之前,可根據情況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專題會議的建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部門和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方面并抄報省政府。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展覽業改革發展重大問題,制訂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大力發展展覽業經濟;要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聯席會議辦公室要發揮好綜合協調作用,做好各項基礎工作,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