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28日 皖政〔1999〕23號)
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省在省內外、境內外舉辦和參加了一系列展覽和招商活動(包括各類經濟、社會、技術、商品方面的展覽展銷會、交易展示會、投資貿易洽談會、招商引資活動等),對于擴大安徽影響,增進我省與省外境外的交流與合作;對于推動企業開拓市場,獲取信息,充分利用境內外的資金、技術和市場,促進全省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舉辦和參加各類展覽和招商活動將會日益增多。為了進一步規范開展各類展覽和招商活動,克服以前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特作如下通知:
一、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實行有限目標
各地、各有關部門今后舉辦和參加的各類展覽和招商活動,要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轉變觀念,注重實效。鼓勵和支持企業、行業協會或部門按有關規定自行組織和參加展覽、招商活動;需以各級政府名義舉辦、參加及給予經費支持的展覽、招商活動,由各級政府審批。各類展覽、招商活動必須以企業自愿為原則。逐步實現各類展覽、招商活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由政府行為向市場行為轉變,由行政指定型向企業自愿型轉變。
1、經國務院批準舉辦的展覽、經貿等活動,要求我省參加的,由省政府出面組織。
2、有限選擇以省政府名義組織企業參加展覽和招商活動。國家部委主辦的專業性商品交易會由行業主管部門確定是否組織企業自愿參加,一般不以省政府名義組團。有選擇地參加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自行或與國家有關部門聯合舉辦的展覽、招商活動。目前我省已分別參與主辦并組團參加廈門、西安的投資貿易洽談會,今后每年這類綜合性經貿活動原則上不超過兩個。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以后此類活動逐步過渡到由中介服務機構出面組織企業自愿參加。
3、以省政府名義在境外舉辦或組織企業赴境外參加各類經貿和招商活動,要慎重決策,從嚴控制,尊重企業意愿,并認真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積極鼓勵采取專業小分隊形式在境外開展靈活多樣的招商引資活動;倡導市、地和企業通過網上進行招商引資和經貿活動,拓展電子商務;鼓勵境內外個人、組織自行引資到我省,并可給予適當獎勵。
4、積極籌劃由我省主辦或由國家有關部門在我省舉辦面向境內外、有影響的大型專業性和綜合性經貿展銷活動。
二、明確責任,規范程序,提高成功率
舉辦和組織企業參加展覽、招商活動,要加強管理,鼓勵競爭,規范程序,注重實效,防止出現多頭審批、重復辦展、質量不高等問題,真正做到在規范中加快發展,在發展中逐步規范。
1、凡要求以省政府名義主辦或參加的展覽、招商活動,由對口的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涉及到幾個部門的,由有關部門會商后提出審查意見),屬于境內展覽和招商活動,由省經貿委進行初審;屬于境外展覽和招商活動,由省外經貿委進行初審,報分管副省長商分管財政的副省長審定同意后,再由承辦單位提出具體活動方案及經省財政廳審核的預算方案,提交省長辦公會議或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2、各地、各有關部門主辦的各類展覽和招商活動冠以省政府名義的,應報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一般不出面組織,省財政一般不安排經費。冠以“安徽”名義的各類展覽和招商活動,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經省有關部門審核后,屬于境內活動的,由省經貿委審批;屬于境外活動的,由省外經貿委審批。
各地、各部門、行業(專業)協會、中介服務機構和企業自行舉辦展覽和招商活動,按國家和省里的有關規定辦理。
3、各地、各有關部門主辦的各類展覽和招商活動,要引入市場機制,逐步通過招標競爭方式,委托有資格的中介服務機構承辦。工商、物價、商務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和服務。
4、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省內工商企業在境內外舉辦各類商品展銷活動,拓展安徽產品在省外、境外的市場。
三、加強軟、硬件建設,提高展覽和招商活動的水平
1、由省計委牽頭,著手籌建現代化、多功能的安徽國際展覽中心。展覽中心建設按市場經濟辦法運作。
2、穩步發展招商辦展中介服務機構,加強現有的招商辦展中介服務機構素質建設,轉變經營機制,提高服務水平。
3、加強各類展覽和招商活動的軟件建設。重點推動政府、企業的上網工作,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爭取在一、兩年內使省、市、地和部分企業都能通過網上開展招商引資和經貿活動。省政府擇優扶持符合條件的省級招商網站。建立和完善省級投資環境資料庫和重點招商項目庫。加強招商辦展的隊伍建設,培養一支高素質的專業隊伍。
四、厲行節約,提高經費的使用效果
1、省政府舉辦(包括參與主辦)和組團參加的各類展覽和招商活動,屬經濟社會成就展覽活動的,省財政給予經費支持;屬招商引資活動的,省財政除攤位費外的其它經費給予適當支持;屬商品展銷活動的,省財政原則上只解決綜合性宣傳費用和省政府組團人員的經費。
2、需省財政給予經費支持的展覽和招商活動,經費預算經省財政廳審核并經省長辦公會議或省政府常務會議審定。承辦單位要精打細算,節約開支,不得突破。活動結束后,要將活動開展情況、取得成果和經費使用情況專題報告省政府。省審計、財政部門要加強財務檢查和審計監督。
3、各地、各部門自行舉辦和組織企業參加的各類展覽和招商活動,經費由主辦單位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籌措。
發布部門:安徽省政府 發布日期:1999年06月28日 實施日期:1999年06月28日 (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