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什么沒什么!別讓游擊山寨展玷污了中國會展業
發布時間:2017-10-11 更新時間:2017-10-11 作者: 點擊次數:6603
“9月,在漫天飛舞的雪花中,將有上萬只企鵝空降南通濱江公園!”
很美有沒有?這則消息成功引起南通市民轉發刷屏,以集贊贏取免費門票。但是展覽真正開幕的時候,才發現現場充斥著粗制濫造的充氣企鵝,一只真的都沒有!一些帶著羽絨服來觀展的群眾欲哭無淚,現場20元一張的門票卻無法退還。
從恐龍到企鵝,套路傷人心
此次“企鵝展”的窘境可以說是前幾年火爆的“恐龍展”的升級版。
2016年應城礦山公園的恐龍展,號稱“恐龍復活”、“主題樂園震撼開放”,門票15元,而現場只有個位數的小型塑料模型。
從2014年開始,這種打著恐龍主題展的幌子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在全國各地時有發生,展品都是塑料感極強的模型,沒有化石、更沒有所謂的“強大聲光電仿真系統”。
此類展覽辦展套路千篇一律:取一個高大上的名字——放一些美輪美奐的圖片——用抓人眼球的標題引起瘋狂擴散——售賣門票獲利。按照此種套路,很快有人開發出了“環球美食展”,其實現場售賣的大多數是路邊攤的臭豆腐、烤冷面;打著名號“荷蘭風車節”,里面的展品卻是紙糊的模型;內陸城市空降的“海底世界”竟然由水族箱拼湊,規模不及花鳥魚蟲市場……
類似展覽活動騙取大量普通市民關注,他們攜家帶口前往現場,然后生一肚子氣敗興而歸。門票的損失是小,勞民傷財的交通成本、時間成本更讓人無法釋懷。更可恨的是,此類展覽的主題大多數抓住了普通大眾的獵奇心理,很多人因為想讓孩子開開眼界而不惜買票觀看,不料給孩子的好奇心潑了冷水。
逮不住的“游擊隊”
既然收取門票,在定義上就具有商業性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種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采取虛假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涉嫌欺詐,消費者有權退票并獲得三倍賠償。但為什么這些山寨展覽的主辦方并沒有受到相應的懲罰呢?
一方面,很多消費者因為門票只有幾十塊而放棄維權,抱著“吃一塹長一智”的心態咽下啞巴虧,往往受害者眾多卻投訴者寥寥;另一方面,這類山寨展會是典型的“游擊隊”,展會開幕之日就是“戰役”結束之時,往往主管部門還沒開展調查他們就已經撤離了所在城市。
警惕山寨展的“隔空打牛”
游擊山寨展看似是偶發的點狀事件,大多數人當個笑話一帶而過,但其帶來的負面影響卻是實實在在的。
時至今日,我國會展院校持續增加,學科細分初見成效;普通群眾觀展熱情持續提升,看展逐漸成為新的生活方式,一切都開始并向著好的方向發展。而放任山寨展橫行,將讓這場剛剛開始的良性循環偃旗息鼓。一場山寨展辦完就走了,背后不知給多少剛剛開始了解會展的人埋下“展會這東西都是騙人的”這類想法,多少家長因此“長一智”為孩子進入會展業投反對票。
類似的教訓近在眼前。2011年,密室逃脫進入中國市場,激起消費娛樂市場的不小波瀾,但很快,粗制濫造的模仿者蜂擁而來,伙同團購低價殺入,大批從未體驗過密室逃脫的顧客興致勃勃前往,體會到的卻是骯臟的房間、粗糙的擺設、毫無邏輯的劇情……于是,大批顧客并未接觸到真正的“密室逃脫”卻已經下定決心再也不會光顧。
山寨展帶來的負面影響與之相似,對于消費類展會來說,帶來的是直接的客源流失,而對于整個會展產業則埋下更長遠的隱患,這種傷害不會立刻顯現,卻隨著失去的人心長久存在。
攜手維護會展榮耀
影響不好而處罰缺失,那,能不能從源頭阻斷呢?2016年5月,天津就曾“挫敗”一起類似的山寨展。
“5月14日,長虹公園將主辦一場大型恐龍展”。當時,天津人的朋友圈中傳播的這條鏈接配有大量其他城市舉辦時的實景圖片,可謂有圖有真相。很多市民已經摩拳擦掌相約前往,相關推文鏈接閱讀量輕松達到100000+。但展覽開始的前一天,官方發出緊急通知:該活動系草臺班子利用虛假廣告圈錢,已被取締?!爸鬓k方”長虹公園管理所陳副所長在接受天津日報記者采訪時說:此次事件是一個外地公司聯系到長虹公園附近的一個汽車存車場舉辦展覽,但最終因公安機關沒有批復而取消,此類事件兩年前就發生過,也是想打著公園旗號在附件舉辦非正規的展會活動。
該起事件背后,我們能看到公安機關的審核,能看到“被主辦”公園方面的警惕,問題的解決之道就在其中。首先,當地的工商監管部門、公安機關要有相應的審核和監管,不要因為臨時活動就放松警惕,若事件已經發生要嚴肅追究,提高其違法成本。承辦的公共場地也要警惕此類事件的侵擾,更不能因為蠅頭小利故意放行。最后,消費者要增強維權意識,在發現“被忽悠”時勇于舉報,主動要求退票和賠償,公眾的維權意識強了,這類流動騙局也就失去了市場。
如今,觀展正在成為中國人民的休閑娛樂新選擇,若不對此類游擊山寨展“人人喊打”,有朝一日我們可能再也無法放心看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