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4日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引進外國藝術表演和藝術展覽規模不斷擴大,范圍不斷拓
寬,質量不斷提高,并在選擇引進項目、組織演出和展出、引導我國群眾欣賞等方
面各累了不少經驗,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同時也應看到,隨著我國對外文化交
流不斷向廣度和深度發展,也曾有些國(境)外低級庸俗或有害的表演和展覽通過
各種渠道傳送進來,對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產生了消極影響。為了使引進國
(境)外藝術表演和藝術展覽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發展,現有進一步加強對這項工
作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引進外國藝術表演和藝術展覽的指導思想是:積極吸收、借鑒人類創造的
一切優秀文化成果,并將其熔鑄于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化之中。根據這一指導
思想的指導思想,在引進工作中必須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導地位,
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改革開放和“洋為中用”的方針,
堅持“篩選擇優、剔除糟粕”的原則,使引進工作有利于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
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
二、選擇引進項目時,應優先考慮以下三類:
(一)能代表世界文化藝術最高水平的第一、二流的藝術大師、表演團體、藝
術博物館和畫廊的藏品,以豐富我國人民的文化生活,擴大文化視野,提高文化素
質和審美水平,以及為專業人員提供學習、研究、借鑒的機會,繁榮我國社會主義
文藝創作。
(二)世界各國各民族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以增進我國人民同世界各國人民
的友誼和相互了解,幫助我國人民認識世界各族人民對人類文明所作的貢獻。
(三)為配合我國重大外交活動或國內外重大慶祝紀念活動邀請的表演和展覽。
三、多層次的引進,以滿足群眾不同層次的、多方面的需求。有的表演或展覽
屬于較精深的文化成果,藝術性強,但不易為廣大觀眾理解;有的是當代國際上出
現的文藝新潮流,在創作和表現手法上有其獨特之處,但一般觀眾難以接受。引進
這兩類項目,是為了進行學術研究,應只限專業人員學習、借鑒和觀摩。大部分引
進項目,則既要有較高的藝術水平,又雅俗共賞,為廣大群眾所喜聞樂見。對現代
派的表演藝術的造型藝術要作具體分析,其中健康文明的、有利于我國人民了解世
界文化藝術發展現狀的項目,也可適當引進。但不論是哪一層次的表演和展覽,都
應挑選格調較高、積極向上、在國內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的項目,盡可能避免因
選擇不當而造成不良影響。
四、引進工作首先要考慮社會效益。為確保從國(境)外引進藝術表演和藝術
展覽的工作符合我國外交政策和對外文化交流政策,有利于發展有中國特色的社會
主義文化事業,防止國際敵對勢力利用文化交流對我進行滲透,必須對引進項目嚴
格把關。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有下列內容之一的項目不得引進:
(一)反對或攻擊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共產黨的
領導,詆毀社會主義制度,不利于我國安定團結;
(二)在臺灣、西藏、人權等問題上干涉我國內政;
(三)破壞或不利于我國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
(四)宣揚恐怖、暴力、色情、吸毒、封建迷信;
(五)從內容到形式均屬庸俗、頹廢之作;
(六)可能引起第三國的反對或不滿。
五、為便于對引進的項目進行把關審查,應要求派遣方事先向我提供全部演出
的實況錄象、節目介紹或劇情介紹,全部展品的照片和文字說明材料。如一臺節目
或一套展覽中有個別節目或展品有第四條所列的內容,應要求派遣方將其剔除;如
派遺方堅持保留,則寧可放棄這一項目。來華節目或展品一經我方同意和確認,派
遣方不得自行更動。
六、搞好引進工作中的調查研究。要充分發揮我駐外使(領)館文化處(組)
的前哨站作用,要求他們對駐在國文化藝術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在此基礎上
向國內推薦優秀的項目或對某些項目可否引進提出意見。還要充分發揮國內各藝術
門類專家的作用,有關文化部門在制定引進國(境)外藝術表演和藝術展覽的年度
計劃時,應事先征詢他們的意見。
七、做好對來華表演和展覽的評介。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通過報刊或其它新聞媒
介,實事求是地對來華的表演和展覽進行評論介紹,以引導我國群眾正確理解和鑒
賞外國藝術,使引進項目更好地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我國人民的
文化素質服務。
八、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各部門、各單位在引進國(境)外藝術表演和藝術展
覽項目時,要根據國務院批準由文化部下發的《全國對外文化交流工作歸口管理規
定》,嚴格履行報批手續。違背歸口管理規定,擅自邀請國(境)外項目來華演出
或展出,一經發現,上級主管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領導者的責任。
國內有關部門對某一項目或其中某些節目、展品能否引進有不同意見,應由相
應文化管理部門、具體承辦單位和有關藝術門類專家三方面的代表共同討論,必要
時,還應聽取外事部門或宣傳部門的意見,最后由文化管理部門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