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3日 深府辦[2004]176號)
市編辦《關于整合政府投資的會展服務機構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轉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關于整合政府投資的會展服務機構的意見
(深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04年9月10日)
根據市政府《關于發展深圳會展業的意見》(深府〔2004〕66號)中有關“整合會展資源,建立統一規范的會展管理運行體制”的要求和市政府三屆一三二次常務會議精神,現就政府投資的會展服務機構的整合及整合后的管理運作體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會展服務機構的整合及整合后的管理運作體制
為充分利用我市現有的會展資源和從事會展業人員的經驗,保證今年高交會的順利召開,將深圳會議展覽中心和深圳市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中心及其下屬的深圳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展覽中心整合組建為新的深圳會議展覽中心(簡稱新會展中心),加掛“深圳市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中心”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員”的管理體制,為副局級建制的事業單位,直屬市政府管理。該中心主要職責是:(一)組織承辦包括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在內的各類商業性和非商業性重要會展和品牌會展;(二)負責會展場館經營活動的策劃;(三)負責展覽場館的維護管理;(四)代表市政府對會展場館的經營性資產進行管理運作。新會展中心實行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其資產按經營性資產進行管理運作,政府通過政策支持對會展業予以扶持,盡量不給予財政補貼。
新會展中心要按照我市會展業確定的“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發展方向,盡快建立適應市場化運作的機制,積極借鑒國外專業公司的管理經驗,高起點、高水平地經營管理好展館,為下一步的改企轉制和合資合作創造條件。今年的高交會結束后,要立即啟動改企轉制工作。
新會展中心內部的管理和運作機制由新會展中心提出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二、新會展中心與政府有關部門的關系
市貿易工業局是新會展中心的行業主管部門,應切實負起相關責任,積極引導培育會展市場,加快我市會展業的發展。
市科技和信息局負責高交會組織的有關工作,指導新會展中心做好高交會的有關承辦事宜。
市財政局和市國資委按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新會展中心的財務管理和資產運作進行監管。
發布部門:深圳市政府 發布日期:2004年09月23日 實施日期:2004年09月23日 (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