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培育會展經濟,更好推動臺州展覽業市場化進程。近日,臺州市商務局、臺州市財政局聯合發布《臺州市展覽業促進政策》。
具體內容如下:
扶持對象
在臺州市專業展館舉辦針對專業采購商和參展商、辦會經費未使用政府財政資金的市場化貿易類(B2B)展會的實際組織主體(包括展館方),該主體應為合法注冊登記的企業或社會團體。
扶持內容
一、鼓勵舉辦規模展會
對展期不少于3天、展出凈面積折合標準展位(9平方米)數300個及以上的展會,按每個展位800元的標準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不少于5個國家(地區)的境外展商直接或間接參展(委托當地分支機構、合作伙伴等方式)且展位占10%及以上的國際化展會,獎勵標準和高限均提高10%。
二、鼓勵提高展會質量
對獲得全球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本地注冊會展企業、本地展會,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品牌展會稱號的本地展會,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獲獎勵的規模展會為提高辦會質量檔次,配套舉辦高層次行業會議(論壇),參會人數100人、200人和300人及以上的分別再獎勵5萬元、10萬元和15萬元;對納入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統計范圍的會議項目,每次再給予15萬元獎勵。獎勵年限及比例均參照規模展會相關規定。引進市外已成功舉辦3屆及以上的國際性、全國性展會,展位數達到500個及以上,在規模展會獎勵基礎上每屆再分別給予全國性展會的實際組織主體20萬元獎勵,UFI認證展會的實際組織主體30萬元獎勵。
三、支持專業展館運營
專業展館當年度承辦5000平方米及以上規模的展會達10場后,每增加1場上述規模展會給予10萬元獎勵,單個展館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支持展會數字融合
展會組織主體在專業展館舉辦規模達300個及以上展位的展會,配套建設網上數字化展覽并成功上線運行的,一次性給予10萬獎勵。同一家主體建設多個網上專題展覽的,最高獎勵30萬元。
五、支持重點產業展會
對臺州“456”先進產業集群主題展會,上述各項獎勵標準和最高額度再提高20%。
六、其他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取消的展會,給予已發生費用30%(場地租金等)的補助。同一主體補助上限30萬元。
注意事項
擬申請政策扶持的展覽活動需在舉辦日3個月前向所屬縣(市、區)商務局報備。
政策自2022年9月20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以后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按照本政策執行。政策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有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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