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杭州市會展節慶活動管理,規范杭州市會展節慶活動的組織、實施,促進會展節慶活動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項目登記要求
1、項目的名稱規范,主題突出,特色鮮明;
2、項目舉辦地在杭州;
3、項目已獲得必備的批準文件(或前期籌備文件),與舉辦場館簽訂場地租用協議或意向書;
4、項目主辦、承辦、協辦單位落實,有具備運作資質、實力和經驗的機構參與項目舉辦,項目單位資信良好;
5、項目具有一定的規模和檔次,舉辦項目預計能產生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6、項目經費自籌解決;
7、項目工作方案規范并具可操作性。
二、項目登記申報材料
1、項目報名表
報名表向市會展辦職能處室領取,或直接從西博網站下載。對報名表內容逐項填寫。
2、項目文件
凡有明確規定需要辦理審批的項目,應按規定提供以下文件:
國際性項目須有國際性組織或國家指定機構同意舉辦的文件;項目名稱中冠以“中國”字樣的,須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同意舉辦的文件;文化、藝術和體育等專業項目須有國家專業管理部門同意舉辦的文件;其它項目須有各級政府或上一級具審批資格的政府授權部門同意舉辦的文件。
沒有規定需要辦理審批的項目除外。
3、項目承辦單位資質證明
包括承辦單位舉辦項目的資質證書、法人營業執照和法人代碼證等有關資料。
4、舉辦該類項目的業績證明
項目承辦單位承辦過的重點項目簡介,最近一次會展節慶活動的業績材料(含招商函及活動資料等)。
5、項目實施方案
包括舉辦規模和目標、招商、宣傳推介、資金預算、子項目實施等內容,方案要求具體、周密、完整、有創意并具可操作性。
6、項目主辦、承辦、協辦、支持單位合作確認函
主辦、承辦、協辦、支持單位的正式確認文件,或上述單位合作舉辦項目的合同或協議等證明文件。
7、項目預算和籌資
要求所辦項目自籌資金,自求平衡,自創效益。
8、子項目實施方案
項目中包含子項目的,項目總體方案中應包括子項目的內容并隨同主項目申報履行登記程序。子項目作為主項目的補充,其主題必須與主項目的主題相一致。凡不符合主項目主題的,不得以子項目辦理申報登記。子項目進行相對獨立運作的,或主承辦單位與主項目不一致的,應參照申報有關規定單獨辦理登記。
三、登記項目分類
(一)一般項目
1、按規定提交項目登記,提供項目方案等資料。
2、經研究符合規范條件的,市會展辦將指導項目單位完善項目工作方案,提供有關建議和業務指導,納入對外的統一推介,在項目的市場推廣、宣傳促銷方面給予一定協助;
3、項目在實施中遇重大問題時給予必要的幫助協調;
4、項目結束后10天內向會展辦報告舉辦成果。
(二)重點項目
重點項目應在規模、檔次、舉辦質量和效益等方面優于一般項目。除享有一般項目的待遇外,還具有杭州市會展節慶活動年度評比表彰的申報資格,作為市會展辦重點培植項目。
四、項目登記程序
1、提交登記表和相關材料
登記單位到市會展辦領取《杭州市會展節慶活動項目登記表》,按規定提交登記材料。
2、受理
會議、展覽項目由市會展辦會展管理處受理。
文化、旅游、體育等節慶活動項目由市會展辦節慶活動管理處受理。
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登記;不具備條件的項目,暫緩登記。
五、登記項目的管理要求
1、登記項目接受市會展辦的業務指導、協調和管理;
2、項目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會展辦進行聯系溝通;
3、確保項目舉辦所需手續合法、齊全;
4、及時向市會展辦報送舉辦成果。
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